香港各界:《國歌條例》實施有助於增強國家觀念
新華社香港6月5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4日下午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條例》將於6月12日正式刊憲實施。香港社會各界和主流輿論認為,《國歌條例》利於維護國歌尊嚴,更有助於香港市民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增強國家觀念。
香港《文匯報》5日發表社評指出,香港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履行憲制責任,天經地義、責無旁貸,亦令人振奮。
社評認為,“修例風波”引發持續“黑暴”衝擊之後,“攬炒”派以各種惡意手段阻撓《國歌條例草案》通過,充分反映攬炒派政客的目的,就是要“去中國化”“去中央化”,更證明香港國安立法的必要。
《大公報》5日的社評《國歌法國安法為香港撥亂反正》認為,為國歌立法本來是國際慣例,但長期以來遭反對派妖魔化。正式生效的《國歌條例》配合正在起草的香港國安法,必將扭轉香港這些年來不斷惡化的政治環境,立法會恢復本來功能,社會迴歸法治正軌,曙光初現。
《香港商報》5日發表時評文章《落實國歌法 築牢國家意識》認為,國歌法終於完成本地立法,在港落實,這不僅是香港維護國家尊嚴的必然之舉,亦將與國旗法和國徽法一起共同築牢港人的國家意識,增強國家觀念。增強國家意識、補上國家安全缺口,不僅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更有利香港自身繁榮穩定。
香港社會各界人士也指出,《國歌條例》的實施,將有利於依法懲治違法行為,有助培養正確國家觀念,增強香港市民愛國意識。將來,有關方面應該加強條例的教育和普及,加深年輕一代對國家歷史和文化的認識。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表示,將支援學界做好憲法及基本法教育,以及教導學生唱國歌,稍後會向學校發出通告。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指出,無論在任何國家,尊重國歌都是應有之義,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尊重國歌的藉口,實施《國歌條例》將可推動港人加強對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副秘書長黃英豪,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黃國,以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等人也都認為,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國歌條例》實施的重要意義在於增強港人對國歌和國家的認識,加深港人對中國歷史的瞭解,利於香港政局趨向平穩,迴歸繁榮發展。下一步最重要的是在香港的教育中落實和推廣《國歌條例》。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國歌條例》通過和施行。聯誼會認為,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的象徵,尊重和認同自己的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事。香港屬於中國,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有維護國旗、國徽、國歌尊嚴的責任,也是作為一箇中國人的基本義務。
聯誼會呼籲所有愛國愛港人士行動起來,支持《國歌條例》,身體力行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香港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培養愛國愛港情懷。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貝鈞奇表示,條例通過終於有法可依,相信可杜絕球場內的“噓國歌”行為。若日後再發生“噓國歌”事件,足總會在警方要求下把錄影片段交由警方,配合執法。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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