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別墅業主把車停車庫前,高層業主有意見:沒停車庫要交停車費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有些小區是高層住宅和聯排別墅混住的,通常兩方物業費繳納得不一樣,聯排別墅的物業費是比較高,高層住宅交得比較低,而作為物業來説,誰交的費用高,肯定是提供的服務更好,但是同住一個小區,享受到的服務不一樣,很容易就會引起糾紛。

除此之外,聯排別墅都是有配車庫的,要停進去車庫比較麻煩,有些聯排別墅的業主直接就停在車庫門口,理論上是佔據了小區的公共區域要交停車費,但是車庫面前也不算車位,別的業主不可能會擋車位的位置,這樣又容易引起糾紛。

今天要説的也是關於別墅業主停在自家車庫的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位於杭州的清水公寓小區,屬於聯排別墅和高層住宅混住,聯排別墅是有配1個車庫,按照規定是可以免費登記2個車牌,前不久小區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主要是在討論收取停車費的事情。

原本小區的地面車位,停車費的上限是每天12元,業委會想要上調價格,有些業主不肯同意,而業委會主任是聯排別墅的業主,於是有高層業主提出了個看法,原本聯排別墅的車庫前,一直以來都有車停在外面。

高層業主看法是這樣的,車庫外面的地方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既然停在地面車位要收費,那麼別墅業主停在車庫前面,也要按照小區的停車收費制度來執行,但是從入住小區以來,聯排別墅就沒交過停車費。

對此別墅業主也提供了份證明,表示車庫面前的地方,並不屬於全體小區共有的,而是別墅單獨享有的面積,高層業主 不認可並提出了新的看法,既然車庫前是別墅業主的,高層住宅方面的區域,是不是也沒有別墅業主的份。

目前業委會已經準備為雙方再做一次協商,以期協商出個都能接受的方案。

小結

車庫前面的空地,到底是屬於哪方的,其實是很容易能搞清楚,只要看看公攤面積的比例就知道了,如果別墅業主的公攤面積,平均下來比起高層來得多,應該就是別墅業主的,如果雙方按比例來算,公攤面積相差不大,那就是全體業主共有的。

不過是否全體業主共有倒也不重要,車庫面前也不能設立停車位,要是高層業主停車堵住門的話,估計別墅業主要和高層業主打架了,雙方的爭執點也不在這裏,而是別墅業主多出的車輛該不該收費的問題。

在我看來,如果説家裏的車輛太多的話,在車庫裏停不下去,肯定是要按規定收費的,畢竟地面車位是收取的管理費,而不是正規的車位租金,更何況別墅業主不一定只停在自家車庫前,可能有時也會停到地面車位。

寫在最後

高層住宅和聯排別墅混住,經常都會出現矛盾,主要是服務方面不一致,同住一個小區就容易引發糾紛,要我説就不該出混住型的小區,而是把雙方都分割開,就算是在同一個小區,也可以建上一堵圍牆,高層不走別墅的區域,別墅也別走進高層的區域,相信這樣的情況下,高層和別墅就不會起爭執了。

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