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對家暴必須“零容忍”

  只有凝聚更廣泛的社會共識,機制上形成合力,才能築起反對家庭暴力的堅強防線

  

  不久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表決通過《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進一步細化了上位法關於反家暴的制度規定,明確通過網絡實施侵害行為的也是家庭暴力;將因年老、殘疾、重病、受到強制、受到威嚇等原因無法報案的人員納入保護對象;創設性擴大保護對象,明確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地方立法通過制度創新,為預防家暴加上了一把鎖,引發網友的點贊。

  近年來,一些惡性家暴事件時有發生,牽動着社會公眾的心。家庭暴力,挑戰道德和文明的底線,讓許多家庭因此墜入深淵。來自法院系統的數據表明,全國每年頒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數據逐步增加。2016年687份,2017年1469份,2018年1589份,2019年2004份。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家暴受害人提供保護。這些數字的背後,是一個個掙扎在暴力陰影之下的受害者,也是一個個令人唏噓的家庭悲劇。

  家庭暴力雖然發生在家庭當中,但後果卻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如果處理不及時,甚至還會形成惡性事件。事實上,在女子監獄服刑人員中,就有不少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最後走向極端。

  對弱者最有力的支持便是法律。2016年3月1日,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打通了公權力干預家庭暴力的渠道,強調了對家暴的“零容忍”原則,也進一步向社會闡明:家庭暴力不是個人私事而是社會公害;不是一般的家庭糾紛,而是違法犯罪,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侵犯。

  當下,隨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的觀念得到普遍認同。法院頒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數量不斷增加,與之相對應,婦聯組織接到的家暴投訴數量逐年下降,這樣的變化,體現了國家依法保護家暴受害者的力度在不斷加大,這是全社會共同貫徹反家庭暴力法的成果。

  但是,消除家暴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家庭暴力問題的治理,防治結合是不變的主線,其中預防尤為重要。一方面,既要堅持對已存在的家庭暴力進行有效制止,讓受害人及時解脱出來;另一方面,也要通過事先和事中的積極預防、早期介入,減少糾紛、衝突和家庭暴力的發生。

  實際上,反家暴對受害者的支持也應該是多方面的。例如,家暴目擊者進行力所能及的勸阻或者及時報案,幫助受害者打破沉默,形成對家暴“零容忍”的社會氛圍。加大對於受害者的輿論支持、法律幫助以及心理疏導等。進一步加大法律制度供給,降低受害者維權成本。只有凝聚更廣泛的社會共識,機制上形成合力,才能築起反對家庭暴力的堅強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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