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觀點1 1:人臉照片被活化,黑產盜刷須嚴打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綜合

“五毛一張打包帶走,總共兩萬套,不議價。”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網絡黑產從業者利用電商平台,批量倒賣非法獲取的人臉等身份信息以及“照片活化”工具和教程。

這種勾當讓人“細思恐極”。個人信息遭泄露,已引發不少違法犯罪,不法分子更進一步,將人臉照片利用技術“活化”,實現眨眼、張嘴、點頭等動作,在視頻認證愈發普及的今天,會給犯罪分子提供更多搞鬼可能。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人臉數據5毛錢一份、“活化”軟件加教程35元一套、網絡交易平台搜索即出,這一切與隱私防護、人臉識別本應具有的嚴謹和保密性,大相徑庭。

公安機關在開展“淨網2020”行動中,已然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AI換臉,騙過人臉核驗,實施虛假註冊、刷臉支付、網絡詐騙……面對此類犯罪,警方發現一起嚴打一起,是必須的。同時,此類新技術犯罪折射出的有關漏洞、可能產生的“漣漪”危害不容低估,要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

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個人信息收集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某些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過度收集包括面容、職業、地址、電話、配偶等一系列公民個人信息,嚴重違背“非必要不收集”的法定原則。海量個人信息被“打包”賣,暴露出一些信息收集方失職失守,甚至有“內鬼”。進一步規範、監管個人信息採集行為,防止某些機構“濫採”,勢在必行。對警方而言,在偵破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時,更當順藤摸瓜,嚴懲幕後犯罪,封堵泄露源頭,以儆效尤。

“照片活化”能攻破人臉識別,也説明某些生物特徵識別系統未必過關。制定人臉識別安全規範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劃定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紅線,避免其被泛化濫用;二是應進一步提升人臉識別技術的先進性與可靠性,不能讓“照片活化”這種把戲得逞。

此類案件中,還有“黑客”或“高智商犯罪”的身影。鎖定有關嫌疑人,找到惡意編程元兇,對警方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實現正義必勝,離不開技術壓制,這也是震懾有關犯罪的關鍵。

網絡交易必須遵紀守法,違法交易為法律不容。個人隱私信息和黑產軟件在網上堂而皇之販賣,交易平台難辭其咎。對平台而言,查驗、屏蔽、下架違禁違法商品,查封有關賬號,積極向警方提供有關線索,是必須履行的職責。

嚴管個人信息收集防護,規範人臉識別應用和技術標準,強化技術偵破“道高一丈”,嚴禁網絡不法交易,多管齊下才能有效維護公民隱私,確保個人信息安全,讓羣眾免遭“人臉盜刷”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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