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梁士斌
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組織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工作。這是記者從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
《通知》明確,通過集中排查、重點檢查、突擊抽查、專項治理等方式,強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5類重點貨車生產改裝監管,嚴把車輛生產製造源頭質量關,落實貨運企業對車輛安全監管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及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取締一批嚴重違法違規生產企業、維修企業、貨運企業、檢驗機構和非法改裝“黑窩點”,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違法違規企業和人員法律責任,健全和完善貨車生產改裝監管機制,為實現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問題打下良好基礎。
《通知》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排查轄區內貨車生產改裝企業。摸清轄區內生產改裝企業底數,全面核查、突擊檢查企業現場生產條件及生產一致性管理體系、車輛合格證管理體系運作和保持情況。檢查2019年以來企業生產、檢驗、銷售和庫存記錄,比對零部件採購記錄和車輛合格證上傳數據,嚴厲查處虛假上傳合格證數據、倒賣合格證等問題。重點調查“5類重點貨車”尤其是低平板半掛車生產改裝企業,檢查企業生產訂單、生產銷售合同、關鍵零部件採購等記錄,嚴厲打擊“定製化”超載超限車輛行為。
開展現場產品抽樣檢驗,核查現場生產的貨車產品生產合格證和車輛一致性證書,核查車輛外觀、尺寸、質量等關鍵技術參數符合性和產品一致性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大噸小標”、為非法改裝預留部件或裝置、製作使用“值班車廂”騙領檢驗合格報告等問題。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轄區內貨車維修企業從事非法改裝排查整治。可採取暗訪和突擊檢查相結合方式,對本轄區維修企業進行摸排檢查。
《通知》強調,嚴禁貨運企業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規車輛,對非法改裝車輛要立即整改、恢復原狀;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依法處罰並限期整改。對發現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等違法行為的,由交通運輸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貨車註冊登記和定期安全檢驗情況集中排查。嚴格檢驗機構檢查,重點檢查貨車整備質量檢測設備、檢測系統,排查是否存在車輛替檢、未實車檢驗、出具虛假報告等問題。組織對辦理貨車登記場所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5類重點貨車”註冊登記檔案,核查貨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對在登記、檢驗環節發現的涉及生產改裝企業違法生產改裝的問題,不予辦理註冊登記,並及時固定證據,啓動深度調查,嚴格依法追究責任,並做好違規貨車產品信息通報和上報工作。
對發現存在車輛替檢、未實車檢驗或者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檢驗機構,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並撤銷資質認定證書;涉嫌構成行賄受賄、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辦理註冊登記時貨車存在非法生產、改裝的,一律由生產企業無條件收回;對在用貨車存在非法改裝的,恢復原狀,並依法處罰。
《通知》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貨車非法改裝“黑窩點”開展全面摸排整治。在省、市兩級設立貨車非法改裝“黑窩點”公開舉報電話和互聯網郵箱,鼓勵羣眾、行業、企業和媒體舉報投訴,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有獎舉報機制。組織開展貨車非法改裝“黑窩點”集中排查,結合舉報線索,深入摸排本地區無證、無照經營等貨車非法改裝“黑窩點”,集中開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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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