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發手冊規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明確報告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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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擊新冠肺炎)中國印發手冊規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明確報告時限
中新社北京7月13日電 為指導各醫療機構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中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稱,已組織制定《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該手冊適用於所有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醫療機構。
據知,手冊的制定旨在進一步規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技術人員、標本採集、標本管理、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等工作,保證檢測質量,提高檢測效率,滿足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需求。工作手冊內容13日公佈。
關於技術人員的基本要求,手冊規定,從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標本採集的技術人員應當經過生物安全培訓(培訓合格),熟悉標本種類和採集方法,熟練掌握標本採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做好標本信息的記錄,確保標本質量符合要求、標本及相關信息可追溯。
手冊還指出,實驗室檢測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有2年以上的實驗室工作經歷和基因檢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
關於標本採集的基本要求,手冊明確,應當採集呼吸道標本,包括上呼吸道標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標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氣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其中,重症病例優先採集下呼吸道標本;根據臨牀需要可留取便標本。
在核酸檢測結果反饋方面,手冊明確了報告時限。對於發熱門診、急診患者,在6小時內報告核酸檢測結果;對於普通門診、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等人羣,原則上在12小時內報告結果;對於“願檢盡檢”人羣,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結果。醫療機構應當為受檢者出具檢測報告,並告知其查詢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具檢測報告。
手冊指出,醫療機構應當在衞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下,做好標本採集、核酸檢測、檢測報告的信息對接工作。建立統一的信息採集掃碼程序,信息應至少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做到標本採集的個人信息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順利對接,各醫療機構間應做到信息互通、互採、互認。
手冊還要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醫療機構採集的標本量明顯超出自身檢測能力範圍的,可以建立醫療機構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協作機制,分散檢測壓力,保證時效性和有效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