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汽車數量的日益增多,車輛年檢中的許多問題也突顯了出來,這不2020年還在進行中,2021年的檢驗新標準出發布出來了,而且實施日期也定了下來,就是2021年的1月1日.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新標準到底有什麼新的改變?
首先説一下,我們現在汽車年檢所使用的標準是GB21861-201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和GB18565-2016《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而在今年5月國家發佈了GB38900-202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這部標準是以GB21861為基礎,並且整合了GB18565中確需保留的安全檢驗內容.
我相信有很大一部分車主朋友對於18565不是太熟悉,其實就是咱們平常所説的營運證等級,像出租車,大貨車之類都要做綜合性能檢測,然後拿着綜檢的報告單去交通運管部門審批蓋章.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新標準升級後對廣大車主朋友有什麼利弊?
在新標準中,以前令營運車輛,營轉非車輛頭疼的近光檢測,取消了,這無疑對廣大車主是個好消息,少檢驗一個項目啊.
還有一個好消息就是,明確指出了駐車制動使用電子控制裝置的汽車,不再檢驗駐車制動了.這個就更好了,電子手剎的汽車,就不用再檢測手剎了.有利就有弊,新標準中也明確指出了,送檢車輛不能有ABS,EPS及其他與行車安全相關的故障信息,這個就要求咱們的車輛各種故障指示燈,要及早的處理修復.不然年檢就會不予處理了.
還有一個要點就是對於2015年3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掛車要測整備質量了.重中型貨車不超過上下10%或500Kg,輕微型貨車不超過上下10%或是200Kg,而且輕型貨車的空車質量要小於4噸半.
好了,以上幾點就是相對於咱們車主朋友比較重要的信息,也希望咱們廣大車主早早的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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