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哥:七旬老太欠款8億引輿論關注: 先後六次被列入失信名單
福建泉州中院近日公佈的一份“老賴”名單中,71歲老太陳長芹以涉案標的金額8.1億元位列榜首,並因其年紀最大、涉案金額最高引發輿論關注。
據悉,陳長芹曾以94個車位為公司借貸提供抵押,先後六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如今,陳長芹已經不知所蹤,無法聯繫上本人。
涉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據瞭解,廈門思明區的陳長芹涉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她為相關公司向銀行的鉅額借款提供抵押或擔保,抵押物包括多處房產及車位等。
河南省高院2016年3月作出的一份民事判決顯示,河南省宏基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欠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農業路支行借款本金1.7億餘元及利息105萬餘元(截至2015年7月20日),陳長芹與另一公司曾提供其名下的房地產為廣發銀行農業路支行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同時,陳長芹等還自願為該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另一份鄭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顯示,2014年6月30日,陳長芹和其他三人共同與原告興業銀行(601166,診股)鄭州分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合同約定陳長芹與其他三人以其各自名下的共18套房屋為原告給予被告哈迪公司的最高本金額度摺合人民幣12000萬元的授信及該授信項下發生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2016年7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起金融糾紛判決顯示,廈門市啓德中實實業有限公司欠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行近4800萬元本金及300多萬元利息,根據抵押合同,陳長芹提供廈門湖里區泗水道595號地下一層共計94個車位進行抵押。
陳長芹所涉借貸糾紛不止於此,她在泉州涉兩家銀行的多起金融糾紛,其中已宣判的有十幾起,涉案標的金額8億多,還有多起未宣判案件,據悉,總涉案金額可能高達20億元人民幣。
71歲老人替兒子頂包?
值得一提的是,陳長芹恐怕是個“背鍋俠”,福建泉州法院稱,她是因替子擔保借款涉案。的確,在系列案件中,都出現了陳長芹與兒子艾友澤的身影,而無一例外的是,陳長芹均為相關借款提供擔保。可以推斷,陳長芹是給她兒子艾友澤出來頂包的,只是為什麼71歲的陳長芹還能夠從銀行中貸款,就令人費解了。據悉,艾友澤原為一家銀行職工,後辭職經商,並捲入多起借貸糾紛中。
據法院人員透露,陳長芹多次為其子提供借款擔保,並因此被捲入多起糾紛中。陳長芹所涉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對其名下的房產、商鋪等進行拍賣,但仍有超過8.1億元缺額。目前,陳長芹處於失聯狀態,因此對其進行失信被執行人公示。
公開信息顯示,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陳長芹先後六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分別為泉州中院、鄭州中院、廈門中院、河南高院,執行情況均為全部未履行。
涉案公司法人代表稱簽字不知情
泉州中院2016年12月12日作出的《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福建泉州宏昱進出口有限公司(下稱“宏昱公司”)、陳長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4年宏昱公司與興業銀行泉州分行簽訂《出口押匯協議》,興業銀行泉州分行向宏昱公司發放出口押匯融資款1239萬美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顯示,陳長芹實為宏昱公司的自然人股東與監事,2012年8月2日陳長芹為該公司出資2255萬元。
上述判決書顯示,陳長芹、張全亮、艾友澤與興業銀行泉州分行簽訂了《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宏昱公司向興業銀行泉州分行的債務提供最高本金限額為人民幣3億元的最高額保證擔保。押匯到期後,宏昱公司未還本付息,興業銀行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宏昱公司的法人代表張全亮在判決書上稱,自己只是名義上的宏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沒有在宏昱公司上過班,對於宏昱公司的經營管理、印章使用及本案借款事實均不清楚;自己在案涉《出口押匯協議》及《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上簽字只是根據公司實際老闆艾友澤的指示,艾友澤叫簽字,自己就簽字,是被實際老闆艾友澤騙籤的。據泉州中院法官介紹,艾友澤為陳長芹的兒子,該二人均未出席該案件的庭審。
一審法院認為,張全亮對在《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上自己的簽字真實性予以確認,且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該《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的簽字並非其真實意思表示或是存在受欺詐、脅迫等情況,因此他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即對於被告宏昱公司的欠款在合同約定的最高本金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院判決認定,陳長芹、張全亮、艾友澤對宏昱公司的債務在最高本金限額人民幣3億元及相應利息、罰息等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陳長芹、張全亮、艾友澤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被告宏昱公司追償。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金剛王A”: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如果他媽媽找不到,就把他兒子關起來,勞改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