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雁山大隊在夜查行動中,攔下一輛右後車窗貼着“達康書記”貼紙的越野車。經檢測,該司機為酒駕,他不僅因此被處罰,還因在後窗貼紙這一行為被罰款50元。
25日晚11時許,雁山交警大隊在雁山大隊執法服務站與雁山公安分局聯合設卡開展夜查行動。例行檢查中,一輛白色越野車駛來,車輛右後窗的“達康書記”貼紙引起民警注意,看上去就像真人坐在後座一樣。
“之前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貼紙,一直以為是網友惡搞的,沒想到這次真見到了。”執勤民警説,他們立即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發現,因為貼紙的存在,不管是由車外向內看還是由車內向外看,都非常模糊。此外,民警還發現司機崔某精神恍惚,並且身上有一股酒味。經現場酒精測試,崔某的測試數據為2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崔某對自己酒後駕駛的行為供認不諱。
▲車窗貼“達康書記”貼紙,看上去就像真人坐在後座。 姚海銀攝
民警介紹,這輛車粘貼“達康書記”貼紙的行為,屬於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物品的違法行為,根據《交通法》,對司機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貼這樣的車貼不僅影響駕駛員的視線,還很容易分散鄰車駕駛員的注意力,很容易導致事故發生,存在安全隱患”。至於為何會貼上這樣的貼紙,崔某表示因“覺得好玩有意思”。
最終,崔某還因酒後駕駛被罰款1000元、記12分,並註銷最高準駕車型(降級),暫扣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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