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説明

根據煙台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公佈我市2020年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煙醫保字〔2020〕10號),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執行統一繳費基數的原則,我市2020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下同)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7284元,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度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269元,其中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往年正常下限)對應為3457元。

一、最低繳費基數的調整

因2020年度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度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269元”,全市醫保經辦機構本年度不再遵循慣例對最低基數進行集中統一調整。目前系統中月繳費基數低於3457元的,允許參保繳費單位在3269元至3457元區間通過“煙台市醫療保障單位網上服務系統”如實自行申報,差額補繳不收取滯納金。對繳費基數進行自主變更申報的參保繳費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如實申報,繳費基數確定後,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留存備查。

二、最高繳費基數的調整

受疫情影響,為減輕企業負擔,2020年度最高繳費基數調整取消稽核申報,改由參保單位按照參保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均工資,通過“煙台市醫療保障單位網上服務系統”在16346元至17284元區間如實自行申報,差額補繳不收取滯納金。對繳費基數進行自主變更申報的參保繳費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如實申報,繳費基數確定後,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留存備查。

三、需稽核調整的繳費基數

因參保繳費單位申報錯誤,需要調整3457至16346區間繳費基數:1、在我市參保職工基本養老、失業或工傷險種的單位,憑社保部門稽核結果至醫保部門業務科室進行調整;2、在我市僅參保職工基本醫療單險種的單位,需攜帶稽核資料到醫保中心稽核科稽核調整。

四、申報調整最低、最高繳費基數的方式和時間

煙台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將通過“煙台市醫療保障單位網上服務系統”對申報起止時間、注意事項等發佈通知的同時為各參保單位提供基數調整程序功能。繳費基數未調整前,參保繳費及相關的醫保業務均可按規定正常辦理。

【來源:膠東在線】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73 字。

轉載請註明: 2020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説明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