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
第五督查組
在內蒙古自治區暗訪時發現
部分交警為完成罰款任務
對過往貨車司機隨意罰款
該消息曝光後
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
繼9月10日內蒙古公安廳披露
涉事的錫林郭勒盟、
烏蘭察布市和巴彥淖爾市
警方分管領導被停職之後
11日,內蒙古官方
又公佈了三地警方的表態
內蒙古連夜調查:
問題確實存在
據“內蒙古日報”9月10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督查組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連夜成立工作專班分赴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和巴彥淖爾市,會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經初步核查,報道所反映的問題在上述地區確實存在。
據報道,錫林郭勒盟公安局已要求涉事地區公安局對分管交通管理的副局長、交警大隊長、相關派出所所長和民警輔警停止執行職務;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也要求交管支隊分管副支隊長、涉事交警大隊長及相關民警輔警停止執行職務。上述三地派駐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將依據調查結果,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部分交警攔停貨車隨意罰款
網友:這不是新鮮事
督查組暗訪發現,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設置臨時檢查點,對途經的貨車逐一攔停,並以“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理由實施處罰。
而現場的司機大多都繫着安全帶,或者並沒有罰單上列舉的違法行為。在罰款現場,無論是司機還是督查組人員,都沒有聽到交警就處罰理由給予反饋和説明。
過往貨車司機無奈表示,“攔下來啥也沒説就説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我把行駛證駕駛證遞給人家,人家給打出一個罰款單,這都習慣了。”
9月9日
話題#內蒙古交警一刀切式罰款#
一度登上微博熱搜
網友表示:這早已不是新鮮事!
督查組瞭解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部門對各盟市公安局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排名和通報,對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次數做出最低數量要求。
不過,實際工作中,部分基層交管部門為完成罰款次數的任務,以“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未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等不扣分、只罰款的事由,對過往貨車司機採取“一刀切”式罰款。
央視網評:交警“創收”
這根權益鏈條該好好捋一捋
央視網評論稱,今年上半年發生了多起關於大貨車司機的事件,一些司機以極端方式表達不滿,個案的極端演繹,暴露出道路貨運行業長期存在的執法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引發了社會對貨車司機羣體的關注。
早在今年8月
山西介休市交警自曝
“趕任務,罰一次管三個月”等內容
也曾引發關注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
但顯然,無論是交警自曝“趕任務”,還是督察組發現的“罰款次數任務”,這些現象確實存在。
文章稱,衝“業績”、創收、搞福利,商業化的用語被安在公務執法上,充滿諷刺和憎惡。
貨車司機風餐露宿,掙點辛苦錢不容易,如果確實違法,比如超載超限運輸以獲得更大利益,依法依規處罰沒有任何問題,這也是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必要手段。
怕的就是把手段當成目的,為了完成指標,大筆一揮、罰單一開,任性隨意中,別人孩子上學、老人看病、家人吃飯的錢就沒了。
文章認為,數字支付等科技手段便利了罰款繳納,罰繳分離制度下,個人私收空間進一步壓縮,但上繳的部分罰款會不會變着名目返還,根據個人的罰款工作量,成比例地落到自己手中,促使交警也樂得衝“業績”?
文章最後呼籲:一張罰單不簡單,貨車司機的收入、執法者的待遇,運輸行業的發展、法律的權威,都寫在上邊。這根權益鏈條該好好捋一捋了!
這張罰單,可能就是壓垮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來源 | 中國新聞網、內蒙古日報、小央視頻、澎湃新聞、央視網快看、央視網、每日經濟新聞、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