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昆明8月13日電 (程浩)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雲南省迪慶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洋利用擔任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楚雄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紅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紅河州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任、設備採購、化解礦地矛盾糾紛、辦理機動車號牌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併為走私團伙提供查緝信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洋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