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什麼情況可以“打孩子”,李玫瑾:發現孩子有4個行為,就別慣了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現代社會孩子們都比較嬌貴,有的家庭中可能只有一個孩子最多的也就兩個孩子,所以全家人都會圍着孩子轉,甚至還會用寵溺的方式來養育孩子,其實這對孩子們來説並不好,甚至養成了他們自私自利,好吃懶做的性格。

端午節那幾天去姐姐家玩,她家的寶寶就是很無理取鬧。吃飯的時候沒有她喜歡喝的椰奶,就吵着沒有椰奶就不吃飯,當着一大家子人就坐那裏哭了起來,還把碗給砸了。

姐姐看到寶寶哭,一時間也不知道怎麼辦,就叫姐夫趕緊下樓去買椰奶回來。

飯後我和姐姐在一旁聊天,我説:“你們怎麼這麼慣着寶寶啊,一家人吃着飯,

她説鬧就鬧,你們還應着她去做?”姐姐告訴我她也沒辦法啊,就這麼一個女兒,不慣着她還能怎麼辦啊。

其實教育孩子一定要用正確的方式和方法,著名教授李玫瑾也曾在一檔節目中説過:孩子有錯,父母該管的時候就要管,一旦錯過管教的最佳年齡,再管就會特別難。

李玫瑾教授還給出了更加簡單的方法:如果發現孩子有以下4個行為,家長該打就要打,長大後想要改掉這樣的壞行為,恐怕已經來不及。

第1種行為,驕縱無禮

有不少孩子是因為父母過於忙碌,所以才把他們交給爺爺奶奶來帶,但是老一輩人養孩子,總是捧在手心裏怕嚇着,含在嘴裏怕化了。

而且老一輩人還會保姆式的養育孩子,不管什麼事情都不會讓孩子做,甚至讓他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在這種教育模式下長大的孩子,往往會變得驕縱無禮。

若孩子伸手向父母要東西,父母不給,孩子就會撒潑耍賴,這時父母就要給予適當的教訓,可以用手打幾下,但不要過火,而且也不要太過用力,只是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可以。

第2種行為,沒有規矩

每個家庭都會有家規,而且我們也知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家長就要給孩子立規矩,若是孩子犯錯,那麼父母就要及時制止並給予改正。如果孩子特別沒有規矩,父母就要簡單的教訓適當的打幾下。

比方説出門遇到親朋好友沒有禮貌,甚至直呼別人的名字,又比方説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受,對待爺爺奶奶非打即罵。這樣的孩子若不去管教,任憑他們肆意生長,那麼之後父母想要管就會特別難。

第3種行為,威脅父母

還有一些孩子生活中特別聰明,但是他們沒有把聰明勁用在正當的地方,有的時候若父母沒有滿足這些孩子的要求,那麼他們就會用威脅父母的方法。

比方説:"你不給我買我就不走了",又比方説:"你要是不給我零花錢我就離家出走",甚至這些孩子還會用摔東西,發脾氣的方法來威脅父母。

這樣的情況下父母也要給予教訓,適當的打幾下,讓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讓孩子知道錯誤的行為就要付出代價,這樣才能改掉孩子的壞習慣和壞毛病。

第4種行為,摔打東西

也有一些孩子動不動就摔東西,尤其是在生長叛逆期,孩子出現這樣的行為會更多,其實這都是孩子以自我為中心所表現出來的動作,而當他們心裏無法得到滿足的時候,就會用摔打東西來發泄。

有的孩子甚至去打父母打爺爺奶奶,其實孩子出現這種行為的時候,父母也要給予管教,當然一開始父母可以用訓斥的方式,若孩子繼續不聽甚至越來越嚴重,那麼就要給予小小的懲戒了。

只有這樣才能讓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有多麼錯誤,要知道年齡比較小的孩子,是沒有任何判斷是非能力的,也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給予小小的懲罰對孩子來説有益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