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4日訊(記者 馬常豔)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最高檢下發《關於開展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清理和監督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清理和監督活動,重點涉及7類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權益保障和權利救濟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強化監督意識,加大辦案力度,積極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紮實抓好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的辦理工作,並按照“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的工作要求,認真做好7日內程序回覆和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者結果答覆,用實打實的監督辦案力度,充分展現檢察機關服務“六穩”“六保”、保護非公經濟健康發展的積極成效。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各級檢察機關將確定專門辦案組或者專人負責本次清理和監督活動,充分利用12309檢察服務中心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暢通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來源渠道。各級檢察機關對本院管轄的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核查屬實的,依法提出監督糾正意見;發現相關辦案機關的執法司法活動存在普遍性、傾向性違法問題,或者有其他重大隱患的,依法及時發出檢察建議。
專項活動中的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是指今年以來檢察機關通過信、訪、網、電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權益保障和權利救濟的各類案件,主要包括請求刑事立案監督、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控告辦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辦案、提出刑事申訴、申請民事監督、申請行政監督和國家賠償等7類案件。該專項活動到明年2月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