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網約車平台“治病祛疾” 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治理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檢察聽證會。 拱墅檢察 供圖

中新網浙江新聞4月13日電(郭其鈺)“感謝檢察機關和主管部門幫助我們企業健康發展、重獲新生!在以後的運營發展中我們一定主動接受監督和監管,杜絕不合規的情形。”某網約車平台杭州公司負責人對檢察官説。日前,該平台在杭州地區恢復運營。

網約車交通新業態的快速發展也伴隨着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去年底,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聚焦某網約車平台運營中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等問題,積極探索發出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建議,要求案涉網約車平台加強人車資質審核,科學制定平台派單、獎勵規則,有效監測、管控司機工作時長和勞動強度。

收到檢察建議後,該網約車平台採取相應整改措施,並於今年1月底作出書面回覆。

平台整改是否到位?未來如何進一步完善網約車安全運營,推動平台合規發展?

為釐清問題關鍵,3月23日,拱墅區檢察院召開某網約車平台運營安全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會。平台負責人就整改情況進行闡述,包括開展人車資質查驗、增設疲勞駕駛提示與出車時長限制、合理配置獎勵機制、加強安全培訓宣教等具體舉措,並對軟件設置進行了現場演示。

“人工審核進度滯後,總公司有沒有運用大數據加強內部管理?互聯網公司要體現互聯網思維,採用數據化、精細化管理,引入外部力量提供指導、加強監管。”“監管部門可以做到數據破壁,但是平台能不能主動與監管部門對接數據?”“要設置疲勞指數、違章指數、服務打分等綜合評估指數,保障司機權益。”

與會人員集思廣益,為網約車平台“把脈會診”,從安全制度完善、企業內部管理、網絡技術運營、數據對接等多方面提出意見建議。

現場聽證員認為,網約車的極強便捷性能夠滿足日趨個性化的出行需求,解決了部分羣眾的出行難和部分羣體的就業難問題。但與此同時,案涉網約車平台的安全責任意識仍未到位,採取的整改措施和現階段整改效果較合規運營仍有較大差距,需進一步改進。

“企業不能一味追求利益,要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守住安全生產紅線,提升用户乘車體驗,形成良性循環,才是長久發展之道。”公益訴訟志願者周天一建議。

聽證會後,杭州市檢察院、拱墅區檢察院走訪了交通運輸、交警等相關職能部門,約談案涉平台總部負責人。明確亟待解決的三大關鍵癥結:一是部分數據未與監管部門同步;二是部分無網約車運營資質的司機和車輛未被全部清退;三是安全運營管理機制未建立健全。相關職能部門立即成立工作組,列出問題清單,要求公司對照立行立改。

3月30日,案涉平台暫停了杭州業務,研究解決上述問題。4月6日,拱墅區檢察院與交通運輸、交警等部門召開評估會,逐條驗收整改效果,公益訴訟志願者參與監督。

“我們平台已對APP司機端作技術改進,新註冊司機必須上傳核驗網約車駕駛證信息和車輛營運證信息才能註冊成功。”平台負責人反饋整改結果,並對APP新功能進行了演示。“我們還針對預防疲勞駕駛進行了後台技術改進,在服務時長滿4小時強制下線休息20分鐘的基礎上,增加服務時長滿8小時強制司機下線休息6小時不派單。”

此外,該平台重組了分公司運營團隊和安全員,清退了杭州地區不合規司機和車輛,制訂了隱患排查、應急預案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自身及合作方司機招募、車輛租賃等運行環節,強化全流程監管。

4月8日,經評估小組同意,該平台在杭州地區恢復正常運營。

“網約車是互聯網經濟發展新業態,規範平台運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檢察機關將持續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工作,會同平台企業、相關行政部門協同解決網約車運營安全問題。”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馮曉音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