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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丨生態環境部:我國是塑料生產大國 但不是塑料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污染大國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網9月25日訊(記者 彭瑤)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問題廣受關注。生態環境部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副司長霍傳林介紹,2019年監測結果表明,我國海洋表層水體漂浮垃圾平均個數為4027個/平方千米,與北大西洋沿岸等近海區域處於同一水平,低於北大西洋中部環流區熱帶區域、東北太平洋和黑潮區域。

對渤海、東海15個點開展的監測結果表明,表層水體微塑料的平均密度為0.82個/立方米和0.25個/立方米,與近年來國際同類調查結果相比,我國近海表層水體微塑料含量處於中低水平。霍傳林表示,這也印證了中國雖然是塑料生產大國,但不是塑料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污染大國。

“海洋廢棄物和海洋垃圾是不一樣的。”霍傳林介紹,通常講的海洋廢棄物是疏浚物等八類允許傾倒的物質,來自於海洋、傾倒于海洋,與海洋垃圾截然不同,不可混為一談。從海洋垃圾的角度來講,塑料垃圾在海洋垃圾里約佔80%,佔比最大。海洋微塑料按來源可分為原生微塑料和次生微塑料,原生微塑料是以微小粒徑形態直接釋放到環境中的塑料顆粒,次生微塑料是進入環境中的大尺寸塑料垃圾在紫外線、波浪等作用下逐步破碎分解形成的塑料顆粒。針對不同類型,需要採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治理,從源頭減量,對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推廣使用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可降解地膜等;回收利用和處置塑料廢棄物,禁止隨意堆放、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規範廢舊漁網漁具回收處置;並開展生活垃圾清理、港灣塑料垃圾清理、清潔海灘行動。

霍傳林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研究微塑料污染方面強化監管措施和治理途徑,加強海洋微塑料污染監管和源頭治理,減少微塑料源頭產生量,形成長效管控機制;提高公眾生態環保意識,積極引導公眾減塑限塑;不斷提升海洋微塑料長期監測和研究水平,為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治和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學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