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涉港決定並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合理合法 外國干預註定是死路一條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外交部網站】;

針對有西方政客指責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予以堅決批駁和強烈譴責,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合理合法,正當必要,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

發言人説,公職人員,特別是掌握國家立法大權的議員,擁護本國憲制性法律、效忠祖國在世界各國都是基本政治倫理。通過立法建立宣誓效忠制度、明確議員資格、確保議員的國家認同和政治忠誠是國際通例。縱觀全球,沒有任何國家會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背誓言、背叛國家的行徑聽之任之。違法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

發言人指出,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是“一國兩制”的初衷和應有之義。愛國愛港是憲法和基本法的根本要求,也是每一名特區從政者必須遵守的政治倫理。香港個別立法會議員違背誓言、不守規則、藐視法律,肆無忌憚破壞立法會運作,一意孤行干擾香港政治體制和管治的正常運行,甚至還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行使主權以及香港作為國家一個地方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乞求外國制裁香港,甘做外國勢力的“馬前卒”,與“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為敵,鐵證如山,不容抵賴。依法剝奪其議員資格正當必要、天經地義。

發言人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對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憲制性問題作出處理,合理合法合憲,其法律效力和權威性不容挑戰。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涉及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基本法第104條及其解釋和香港國安法條文的理解和落實,特區政府不能自行解決,必須從憲制層面予以解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明確了立法會議員不符合“擁護”和“效忠”言行的法律後果和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程序,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等有關規定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香港法治和特區憲制秩序的必要之舉。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法律職責,根本不存在所謂損害特區高度自治權的問題。

發言人説,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牢牢把握“一國兩制”正確方向的又一具體舉措,保障香港治理機構正常運轉和社會穩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堅實的民意基礎。該決定針對的只是那些拒絕承擔維護“一國兩制”、為香港特區服務、為香港市民謀福祉重要職責的議員,不會損害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與自由。

發言人指出,西方一些政客惡意攻擊、詆譭中國依法明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正義之舉,完全是顛倒黑白、信口雌黃。他們無視自己和世界各國都有關於議員效忠國家和任職資格規定的事實,無視香港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抱持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偏見,搞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粗暴踐踏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再次暴露其為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劫持、攬抄香港撐腰打氣的卑鄙伎倆,以及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但他們是不會得逞的!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沒有人比中國政府更有誠意和決心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沒有人比中國政府更關心香港繁榮穩定和香港居民的福祉。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插手香港事務的干預言行必將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回擊,任何人企圖打“香港牌”遏制中國都註定是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