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0日),最高檢網站發佈消息:文山學院原黨委書記熊榮元(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瞭解,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榮元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曲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熊榮元利用擔任文山州丘北縣常務副縣長、富寧縣長、縣委書記、文山州委常委、宣傳部長、文山學院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熊榮元已於2020年7月23日落馬。他在雲南省長期任職,曾任丘北縣紀委書記,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富寧縣委書記,文山州委常委、宣傳部長等職,2009年10月擔任文山學院黨委書記,直到被查。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熊榮元被提起公訴,是高校反腐工作的一個縮影。近期,全國各地已有多個高校的領導幹部被查,其中不乏長期擔任“一把手”的高校領導。
2021年2月2日,廣西中醫藥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唐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唐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觀念淡薄,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物慾膨脹,在學校、醫院基建和醫藥、醫療設備採購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就在同一天,廣西中醫藥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覃裕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覃裕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贈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個人房產;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一些聲譽卓著的名校,也出現了領導幹部落馬的情況。比如,2020年1月8日,中國傳媒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蔡翔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查,蔡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相關人員串供,訂立攻守同盟,阻止相關人員提供證據,教唆他人干擾核查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公款出國旅遊,用公款購買購物卡、高檔煙酒,私車公養,收受大額慰問金,設立、使用“小金庫”,違規校內取酬,用公款承擔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用公款送禮,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不如實報告個人收入和家庭房產,在上級組織開展的高校領導幹部違規取酬自查自糾工作中,未如實報告個人收入;違反羣眾紀律,對待羣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轉讓國有資產;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再往前看,2019年9月17日,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漢榮被"雙開"。經查,張漢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業務關聯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縱容、默許親屬向業務合作方借款;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進入2021年,除了之前提到的案例,還有多名高校領導被查,其中包括: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昆明醫科大學黨委書記袁斌,曲阜師範大學黨委副書記馬善軍,河南科技大學黨委書記崔世忠,等等。
這些案例充分説明:在“象牙塔”中,同樣存在不容忽視的腐敗風險,高校絕不是問題幹部的藏身處。只有將這些潛伏在高校裏的問題官員清除出去,才能為廣大師生守住一方淨土。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檢網站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