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孩到準公婆家住了3天,男友盛怒取消婚禮:倒貼我也不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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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孩到準公婆家住了3天,男友盛怒取消婚禮:倒貼我也不娶了

愛情,從來就是一件不那麼講道理的事情。

有人未婚先孕,婚後竟然也幸福美滿;有人閃婚,有人談了多年戀愛後分手。其實啊,愛情哪有什麼特定的模式,不過是兩個彼此契合的人,在剛剛好的時間裏,走到了一起。

然而,正如作家列夫·托爾斯泰在小説《安娜·卡列尼娜》中説過的一句話:“幸福的婚姻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一個人能否擁有幸福的婚姻,婚後的經營很重要,婚前的選擇更重要。古人説:“擇偶不善,辛苦一生。”準備結婚的年輕人自然是你儂我儂,但一些“底線”在感情中也必須堅守。

而當對方超越了你的“底線”時,及時的“清倉”和“止損”,就是必須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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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你家就這樣啊?”

李明(化名)和蕭雨(化名)戀愛也有四五個年頭了。從剛畢業時候的懵懵懂懂,一轉眼就到了如今被雙方父母催婚的年齡。

李明家的情況在剛戀愛的時候就跟蕭雨説過了,家在農村,獨生子女,父母沒有退休金,但人都很好説話。今年國慶,李明早早地就跟蕭雨商量,要帶她回去見自己的父母。

蕭雨也很是開心,因為這意味着她和李明很快就會結婚了。

蕭雨家在李明工作的城市,就家境而言,是李明高攀了蕭雨,也正是因為這一點,蕭雨常常有些看不起李明,説他沒用,對他發很大的脾氣,逼着他快點買房子娶自己。

李明是個工作很努力的小夥子,這幾年也在努力地滿足蕭雨的要求,努力上進,升職加薪,他知道蕭雨的脾氣性格,但平心而論,不發脾氣的時候,蕭雨對他也是真的好,他也愛她,心甘情願在外面忙碌了一天之後回到家面對她的小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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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李明買房的首付也湊得差不多了,他想着這次國慶帶蕭雨回家給父母看看,回來就把房子給買了,過完年就讓父母來蕭雨家提親,正式把她娶回來。

李明在回家前,先跟父母打了招呼,知道兒子要帶女朋友回來,老兩口趕緊忙着張羅,據説把家裏裏裏外外都打掃了一遍了,又買了很多當地的特色食材,等着準兒媳“回家”。

只是讓李明沒想到的是,在家門口下車後,蕭雨面對笑意盈盈站在門口迎接的父母,連個“叔叔阿姨”都沒叫,就徑直走進了屋子裏。

四處張望了一陣之後表情顯得稍許嫌棄夾雜着驚愕地對李明説:“我天,你家就這樣啊?”

李明笑了笑,有點尷尬地看了看父母,李明的父母也很尷尬,趕忙倒了水,讓蕭雨坐,説這他們一路奔波辛苦了之類的話。

李明知道,蕭雨平時也是個很懂事,很有禮貌的孩子。她如今這樣,無非就是看不起自己的老家,順帶看不起自己的父母。所以,看蕭雨這樣,他心裏也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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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吃吧,我沒胃口。”

晚飯的時候,蕭雨顯得親和多了,表情上對準公公婆婆還是客客氣氣的,還誇讚了幾句菜好吃之類的話。李明精神一下子上來了,當着父母的面不斷誇讚女友。

在氣氛感覺熱鬧了許多的時候,蕭雨突然問了一句:“叔叔阿姨,你們願意以後李明在我家那邊定居嗎?”李明的父母笑着點點頭説:“好孩子,當然願意。”

“那你會跟我們一起住嗎?叔叔阿姨,我不喜歡和長輩一起住,我還在上高中的時候,就很少和我爸爸媽媽住了。”李明爸媽聽完,表情僵在那裏,一時半會兒竟不知説什麼好。

還是李明出來解了圍:“蕭雨,我們還沒結婚呢,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説,我爸媽就我一個孩子,如果我們有需要,他們肯定願意來幫我們帶孩子、做飯那些的。”

“我不,如果他們來,我只能接受另外給他們租一個房子。”

蕭雨聲音很大,李明明顯看到自己的父母有點被嚇到了。蕭雨這時候也感覺自己有點失態,但還在氣頭上,就放下碗筷説了句“你們吃吧,我沒胃口”,回了房間。

因為動作稍微有點大,放碗筷的時候更像是摔碗筷,給李明的父母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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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的父母很是尷尬,但又趕緊對李明説:“你快去安慰下……”

父母的強顏歡笑,李明看在眼裏,疼在心裏。還沒結婚就開始算計起自己的父母來了,李明第一次感覺,遇到這樣一個女人,自己會不會娶了媳婦忘了娘。

哄好了蕭雨,李明還在廚房忙碌,李明走了進去。原以為媽媽會和自己抱怨上幾句蕭雨,沒想到,李明的媽媽卻語重心長地對他説:

“孩子,媽媽知道,娶個城市媳婦,以後多多少少能幫到你。爸爸媽媽受點委屈無所謂,只要你過得好。媽媽也知道,現在城裏都不時興和公婆同住,所以,你也別怪蕭雨……”

看着父母鬢角斑白的頭髮,李明竟然不知怎的,一瞬間眼淚淌了下來。

他不禁想,如果這就是命,那我只能一輩子對父母心存愧疚了。自古忠孝兩難全,蕭雨的任性私底下他可以包容,但她對自己父母的態度,卻不是李明可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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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吧,倒貼我也不娶了。”

經歷了回到家第一天的兩件事情,李明心裏很不是滋味,他愛這個女人,但同時他也覺得這個女人在他面前顯得過於高高在上,並沒有設身處地地為他着想。

原生家庭是一個人一輩子都無法擺脱的宿命,李明害怕婚後蕭雨的這種態度和表現會更加離譜,這是他無法接受的。李明覺得,自己的女人對自己怎樣都可以,但對自己的父母一定要有起碼的尊重。

接下來的一件事情,這是李明在帶蕭雨回家之前沒有想到的,徹底寒了李明的心。

李明和蕭雨回家的第三天,剛好是農村趕集的日子。李明的父母早早就起來去集市買東西。等李明和蕭雨起來,老兩口很開心地給他們展示“戰利品”。

李父買了很多的零食點心給蕭雨吃,李母則是給蕭雨買了一雙雪地靴和一件厚衣服。當時家裏晝夜温差大,李明和蕭雨也沒帶什麼厚衣服回來,李母怕蕭雨冷到。

誰知,蕭雨開心地接過衣服一看,很快傻眼了,李母問她:“不喜歡麼?”

蕭雨委屈地嘟起了嘴,李明見狀走到蕭雨身邊,剛想安慰,蕭雨卻一甩手把衣服鞋子狠狠地扔在地上,對着李明就吼道:“這都是什麼呀,質量這麼差,我才不穿這樣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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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李明覺得臉上火辣辣的疼。

他拽起蕭雨的手,對她説:“撿起來,把衣服鞋子撿起來,那是我媽給你買的,你不穿就不穿,犯得着直接扔地上嗎?”

蕭雨也委屈:“我在城裏過得舒舒服服的,為什麼要來你家過這種苦日子,你看看這周邊,連個商場都沒有,你真的有在乎過我的感受嗎?還對我這麼兇。”

李明深長地嘆了一口氣,鬆開了蕭雨的手,又在原地來回踱步了幾句,終於對蕭雨説出了這幾天一直縈繞在他心頭的一個想法:“分手吧,我們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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