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於開展本市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單位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和2021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編制與報送工作的通知
滬環氣〔2021〕5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滬府令10號)要求,為規範有序開展本市納入配額管理單位的碳排放管理工作,我局將開展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編制報送及2021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放報告編制和報送
各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應按照本市温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方法的要求,規範編制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於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報送工作。
(一)在線報告填報。通過上海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網(http://www.reg-sh.org)右下角鏈接登錄“上海市碳排放報告直報系統”,按照系統中表式要求進行在線填報和提交。
(二)紙質報告報送。在碳排放報告在線報送完成後,請將系統自動生成的碳排放報告打印並加蓋公章後(一式兩份)進行報送。在線提交的報告內容與紙質報告存在差異的,以紙質版報告為準。
二、監測計劃填報
(一)填報內容。各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應按照本市温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方法的要求,規範編制2021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如企業計劃在2021年度解散、註銷、停止生產經營、遷出本市,或者碳排放邊界、排放類型、主要排放設施、主要產品等將在2021年度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在監測計劃中予以説明。
(二)填報時間和方式。各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應於2021年3月31日前通過上海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網(http://www.reg-sh.org)右下角鏈接登錄“上海市碳排放報告直報系統”,按照系統中的表式要求完成2021年度監測計劃填報。
三、新增納入配額管理單位碳排放配額賬户開設
對於《上海市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單位名單(2020版))》中新增的單位,需根據本市碳交易工作管理要求,及時開設上海市碳排放配額賬户。
配額賬户開設流程請參閲《上海市碳排放配額賬户開設》,可通過“上海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網”“辦事指南”“上海市碳排放配額賬户開設”中下載相關附件,按照要求持相關材料辦理。
聯繫人 :林立
電 話 :23115641
技術支持:徐婷
電 話 :62123126、22502669
碳排放報告紙質版及相關書面材料受理
地址 :華山路1076號3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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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22502669
郵編 :200050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2月22日
編輯:喬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