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正式對外公佈,明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基礎制度框架,對個人養老金的參加範圍、制度模式、繳費水平、税收政策等均進行具體規定。
《意見》發佈後,個人養老金制度一時間成為關注的焦點。許多人對此產生了疑問,個人養老金是否會取代養老保險?為什麼不把這筆錢存到銀行?哪些人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什麼時候可以買?怎樣買?一文讀懂個人養老金你最想知道的問題。
個人養老金和養老保險有啥區別?養老保險被取代了嗎?
個人養老金制度出台後,養老保險就被取代了嗎?未來養老要靠自己了嗎?其實,這是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誤解。個人養老金不僅不會影響已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且是對目前養老保險的補充。
目前,我國的社保養老制度建立了三支柱框架:一是由政府主導並負責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構成職工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一支柱,也就是上班必須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政府倡導但由企業自主發展的企業或職業年金構成職工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即單位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三是團體或個人自願購買的商業性人壽保險構成職工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主要就是基於對第三支柱的補充和完善。
此外,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這跟在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不同,在單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是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資本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胡繼曄向媒體解釋,相比之下,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但第三支柱的養老保險是自願性質。“第三支柱的推出,其實是為我們養老金和資本市場的深入結合創造了一個新的空間,第一支柱、第二支柱我們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利。第三支柱我們個人是有選擇權的。
為什麼要把這個錢存到養老賬户,存到銀行不好嗎?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個人養老金跟個人存款有很大區別。第一,個人養老金在一定額度內有個人所得税的優惠。第二,對接個人養老金的投資產品都是經過遴選的合格產品,兼顧安全性和盈利性;第三,個人養老金採取賬户封閉管理,一般不允許提前支取,是“化短為長”的資產管理手段。
“根據國外的經驗,養老金作為長期的資金,不停地積累,在複利的作用下,規模會越來越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認為,人們大可不必過分擔心“自負盈虧”的風險。“相關部門會設計多款風險與收益檔次不一樣的產品供投資者選擇,若有的投資者風險偏好較為激進,確實需要風險自擔,但若是選擇風險較低的產品,根據國際經驗,在長期多年累積下,收益率也是相當不錯的。”房連泉解釋。
誰能買?怎麼買?買多少?
根據《意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目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已經有10億多人,所以,等個人養老金全面推開後,這10億多人都能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同時,《意見》明確,個人養老金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每年繳納的上限為12000元。其次,參加人要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此外,參加人還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税,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可以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什麼時候可以買?現在可以買嗎?
值得注意的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要加強指導和協調,結合實際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意見順利實施。
“採取試點制,這説明國家層面對個人養老賬户制度的實際推廣效果還需要以時間和實踐來驗證,這和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對於養老理財產品、個税遞延養老產品、養老目標基金等產品的政策投放基本上是同一操作思路,先試點再驗證,效果好則快速放開。”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表示。
個人養老金將如何領取?
意見提到,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户。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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