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段連陽、王新冉,鉅野法院喊你們來開庭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山東省鉅野縣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魯1724民初4226號

段連陽:

本院受理原告孫登朋與被告段連陽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原告訴請:1.判令被告償還借款2萬元及利息;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三日上午9時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十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五日

聯繫人:鄒祥波

聯繫電話:0530-3622087

地址:山東省鉅野縣青年路與文昌路交匯處東北角

(2020)魯1724民初4521號

王新冉:

本院受理原告畢國華與被告王新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原告訴請:1.判令被告支付外牆漆款23560元;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三日上午10時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十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