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貴陽市的任某反映,她因不滿社區支書劉某在小區業主羣的回應,而罵了對方是“草包支書”。隨後,劉某報警,任某被畢節市七星關區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銬銬到了畢節市,並被行拘3日。
1月26日晚,@畢節公安 發佈通報,依法撤銷七星關分局對任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因羣內罵“草包支書”被警方跨市拘留
據任某反映,她是畢節市蘭苑花園小區的業主。2020年9月5日,她在小區業主羣質疑業委會不召開業主大會便擅自讓新物業公司通過試用期的行為時,當時也在羣裏的洪山街道蘭苑社區支書劉某對其質疑回應説:“開不開業主大會,怎麼開是業委會的事。”
任某對劉某的這個回應十分不滿,將劉某的回應截屏發到了業主們的一個維權羣裏,並在下面跟了一句“看這個草包支書怎麼説的”。就因為這句話,劉某向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報了警。
任某説,説過“草包支書”之後,她就回到了貴陽的家中。到了2020年9月中旬,畢節市洪山派出所民警打電話傳喚她到畢節去,但她認為洪山派出所使用電話傳喚不符合公安機關異地傳喚的規定。因而她要求對方先跟其所在的轄區派出所聯繫。
過了一個多月後的2020年11月3日,洪山派出所再次跟任某聯繫,任某則要求對方聯繫她所在轄區的派出所處理。
當天下午5時左右,她回到家中後,發現門口有人鬼鬼祟祟的,就打電話報了警。等出警民警來到她家向她詢問情況時,洪山派出所的民警跟着走了進來,在其未做任何反抗的情況下直接給其戴上了手銬。
隨後,任某被從貴陽帶到畢節。
由任某提供的一份《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看到,2020年11月4日,她因2020年9月7日19時15分許,在蘭苑花園維權羣裏發送“看這個草包支書是怎麼説的”信息公然侮辱劉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被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決定行政拘留三日。
任某認為,自己被行拘三天很冤枉。因為在此次事件中,她並沒有對劉某進行侮辱、辱罵的意向;退一步講,即便侮辱了,該案也是自訴案件,應該由被侮辱人到法院起訴而非警方直接異地抓人。她還質疑,劉某的丈夫是一位畢節警察,在此案中是否按要求進行了迴避。
被罵支書回應:原本只是想讓她道個歉
對於任某反映的問題,洪山街道蘭苑花園社區支書劉某介紹,她報警只是想把任某請過來,當面把事情説清楚。但派出所多次傳喚她她不買賬。任某既然不買賬,她就對警察説,按照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之後,就沒有過問。後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訴她,任某被行政拘留了三天,“我原本只是想讓她給道個歉。”
至於任某質疑,她的丈夫身為警察是否在該案中按要求進行了迴避,劉某説,丈夫雖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從不説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並不清楚自己報警的事情。
警方通報:撤銷處罰,辦案民警已停職
1月26日晚,@畢節公安 微博發佈消息通報稱,依法撤銷七星關分局對任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案件涉及的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
通報全文:
近日,《貴州女子微信羣罵社區支書“草包支書”,被畢節警方跨市銬走行拘》的文章在網上引發關注,公安局迅速組織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1月4日,七星關分局對任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決定,被處罰人任某於2020年12月14日向公安提起行政複議。經複議查明:任某在微信羣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後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處理,任某拒絕配合,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遂進行異地傳喚。經審查,該傳喚程序違法,依法撤銷七星關分局對任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並責令七星關分局依法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案件涉及的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文中提及支書劉某某,其前夫趙某系七星關分局民警,劉某某與趙某已於2014年7月10日離婚。對於是否存在辦關係案、人情案等違法違紀問題,七星關區紀委監委已經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若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新華社:面對吐槽豈能“一銬了之”
“女子稱社區幹部草包被拘”,有問題,才會有意見;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難免引發吐槽。面對羣眾抱怨甚至是尖鋭批評,不是處理問題,而是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如此做法不得人心,很不可取。羣眾的呼聲就是改進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難愁盼”,何愁不能贏得羣眾點贊?
來源:澎湃新聞、東方今報、@畢節公安、@新華視點
來源: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