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個一線城市,不賣給未成年人酒精飲料了!違者罰3萬元→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以下簡稱《健康條例》)表決通過,該《健康條例》是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除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健康條例》還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

  

  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飲料。違反這一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三萬元罰款。

  《健康條例》還要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枱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如果商家不設置相關標識,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罰款。

  《健康條例》還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食堂,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鼓勵商店、超市等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櫃。

  除此之外,深圳市衞生健康部門還要為居民建立電子健康檔案,管理居民的生命全週期。這份檔案也將納入衞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實行全市聯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