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以來,中國華僑權益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1月27日,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四川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也於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南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中國地方立法護僑的拼圖日益完善。
隨着僑胞數量持續增多,與中國交流愈加緊密,其對自身權益的訴求日益多元。通過立法維護華僑權益,既是廣大華僑的期待,也是僑務部門長期推動的重點。
梳理四川、海南的華僑權益保護條例發現,兩地在立法中均與時俱進,契合華僑權益保護的現實需求,注重權益保護的全面性。就華僑普遍關心的身份證明問題,兩地均明確,華僑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時,可以憑本人持有的有效的中國護照證明其身份。對於華僑在社保、教育、生育、捐贈、財產、投資創業等多方面權益均在條例中予以明確。
此外,兩地的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也體現了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四川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中規定,鼓勵和支持華僑在本省投資創業,經批准註冊登記的華僑投資企業享受國家和四川省鼓勵外商投資的各項優惠待遇。《海南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中鼓勵和支持華僑參與海南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等產業和重點產業園區建設。
事實上,四川、海南兩地條例出台是中國各級政府加強僑務法治建設,切實維護僑益的一個縮影。梳理發現,中國“十三五”時期,多地探索立法護僑,地方性法規密集出台。
2015年10月,中國首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實施。此後,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海南等地相繼頒佈條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將《北京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納入2020年立項論證項目。
國家層面的華僑權益立法工作也在推進中。2015年、2016年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將制訂華僑權益保護法列為研究項目,多部門開展了調研論證等基礎性工作。2018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對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202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白瑪赤林在座談會上指出,新時代僑務法治建設亟需改進和加強,要進一步完善歸僑僑眷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切實加強涉僑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