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被“拋棄”的娃該何去何從——元氏公安護送兒童回家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10月10日下午16時許,石家莊市元氏縣公安局常山警務站執勤隊員像往常一樣在常山廣場進行安全巡邏時,看到一名十歲左右的男孩獨自一人在廣場舞台旁徘徊,並時不時向執勤隊員的方向看。執勤隊員感覺到男孩可能需要幫助,便主動走上前詢問。

“小朋友你好,你多大了,為什麼自己在這裏玩?你家長呢?”執勤隊員向男孩問道。

男孩一開始扭扭捏捏不好意思説,在執勤隊員的耐心詢問下,男孩開口了:“警察叔叔,我跟着小雨哥哥來廣場玩,他有事走了,我不知道怎麼回家,你們可以幫我嗎?”

男孩名叫樂樂,12歲,跟隨同村夥伴小雨到常山廣場玩耍,但小雨因事提前離開,他不知道回家的路。被民警發現時,樂樂已經獨自在廣場逗留兩個多小時。

瞭解情況後,執勤隊員便向樂樂詢問其父母的聯繫方式。樂樂稱自己不記得父母的手機號,但是知道家庭住址。執勤隊員通過樂樂的描述,駕車帶其到達村口,並根據樂樂的指引將其送回家中。

“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謝謝你們把我弟弟安全送回家!”樂樂的哥哥見到執勤隊員後激動地説道。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 通訊員貢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