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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被扣罰款4000扣12分,交警直搗黃龍徹查4S店,車主得以洗冤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綜合

導語:新車被扣罰款4000扣12分,交警直搗黃龍徹查4S店,車主得以洗冤!

汽車就像人一樣,都是有一個身份標籤的,人的是身份證,而車子則是牌照。車子不能上路行駛就像人沒有身份證不能乘車一樣,一旦被抓那麼都是得拘留的。可許多的新車由於使用貸款購買的,那麼合格證可能會晚到幾天,於是4S店就會想辦法給車子辦理臨時牌照,以便上路行駛。可你得注意了,這個臨時牌照是否和你的信息相符?不然一旦被交警逮到,那麼不説人了,車子肯定是會被扣的,例如下面這位車主。

車主張女士花了好多錢買了一輛現代的轎車,因為4S店的原因還沒去上牌,只能先用臨時牌照跑着。當第一張臨時牌照還有幾天到期時,便去車管所又辦了一張,心想着第一張還沒到期,就先用着,到期再換上。結果出門就被交警逮着了,一查發現不對勁,第一張由4S店幫忙辦的臨牌與自己車子的車架號不符,應該説是完全不符。

結果車子直接被扣了,然後還得罰款4000扣12分。車主感覺到自己很冤,畢竟臨牌是4S店打印的,自己也不知道,便立馬聯繫了4S店。交警也是直搗黃龍,徹查了4S店。結果對方一查還真不對,説系統的信息是對的,但可能是車管所那幾天系統升級有問題,然後就把上一位車主的臨牌打給了張女士。交警當即就提出了反駁,這分明是你們工作不認真導致,卻把責任推給車管所?

車管所繫統無論怎麼升級,都不會影響到臨牌的打印,你們信息都沒輸入對還想着能打對臨牌?並且這輛車不僅信息完全不對,也未按照規定在臨牌上填寫任何車輛信息,屬於違規操作,交警立即要求對方進行整改,加強管理。對此可見4S店的工作態度多麼消極,倒黴的只會是消費者。不過警察肯定會為命洗冤的,根據規定辦理了第二張臨牌之後,第一張臨牌就作廢了。

那麼車主就不是未懸掛臨牌上路,而是未正確懸掛臨牌,於是車子不再扣留,罰款由4000降到200,但12分還是要扣的,需要去車管所學習一趟科目一了,不過快的話一個月之內就能再次開車上路了。車主內心也是十分的感謝,畢竟車子一旦扣留了,那麼問題就大了。

其實對於這件事,4S店就僅僅只是整改、加強管理,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處罰,而造成的結果還是車主在承擔,感覺很不公平。對於這件事,不知各位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