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看邊聊 | 根除行人交通違法頑疾
當前,各地都在爭創全國文明城市。作為其中重要一環,近年來上海警方也在持續大力遏制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降壓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市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對此,上海市民羣眾紛紛表示大力支持。
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頑疾,之所以上述交通違法行為較難以根治,主要有下列原因——
首先是處罰力度較輕,難以有效震懾違法行為實施者。在“五違四必”行動取得決定性成果的今天,能在上海長期工作、生活的本地户籍及外來人員,其月收入也普遍達到數千、上萬的水平。對於絕大部分行人、機動車騎行人而言,一次30-50元的罰款力度較難以起到足夠的震懾、教育作用。
其次是處罰方式較為單一。對於上述交通違法行為人,交管部門目前採取的處罰方式僅有批評教育、罰款等,對於被查處的行為人也幾乎沒有後續負面影響。
再次是高度智能化技術與末端人力執法結合程度有待提高。近年來,上海的人臉在內的生物信息智能識別也早已達到極高的準確率,收效顯著,解決了一大批市政服務、城市管理的痛點、難點。但對於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卻往往依靠警務人員街頭肉眼查處和現場執法,高度智能化的技術、設備卻並未充分發揮作用。
對於屢次故意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的人員,建議採取以下措施:第一是加大直接處罰措施力度。建議將處罰措施按力度分成三個等級,第一等級的處罰措施是罰款+扣分+批評教育,罰款金額維持在當前數十元水平;第二等級的處罰措施是罰款數百元+一次性扣完分數;第三等級的處罰措施是扣證明+扣車;也可視情況設置更高等級處罰措施。
第二是創新間接處罰措施,對違法人員發揮長效震懾效果。對於申請落户的外來人員,建議將相關交通違法查處記錄與落户積分逆向掛鈎,即每查處一次扣減相應落户積分直至交通違法情節嚴重者取消申請落户資格;對於只計劃常住上海而不申請落户的外來人員,建議將查處記錄與許可辦理暫住證、居住證等事項掛鈎,即實施交通違法行為並被查處到一定程度的,分別採取撤銷行為人暫住證、不再為其辦理暫住證等措施;對於報考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崗位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採取同等情況下有多次相關交通違法記錄者劣後錄用、情節嚴重者一票否決等措施;對於其他羣體如本地户籍市民,建議採取查處後由居民所在街道、居民小區上門教育、公示警告等不同程度的措施。
第三是藉助RFID系統等智能技術與現場執法充分結合。對於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的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建議切實、充分利用智能界面監控技術進行拍攝、抓取、身份信息識別等措施,全天候進行查處,有效擴大查處範圍,並精準確定交通違法嫌疑人,以利於事後對違法行為人實施處罰。
加強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既回應了市民的強烈關切,又能切實推進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必能獲得勝利。(殷駿)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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