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哈市兩區印發通知:這種情況,中小學停課!
家長常説,生活總是以微笑向我們招手,又以坎坷向我們挑戰。我們不能因為一些小原因就不去工作,也不能因此耽誤孩子的學習,讓孩子們在逆境中成長,更能磨練孩子的意志!
但是當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時,我們可不能再這麼説啦!近日,南崗區、松北區分別發佈《南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方案(2020年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哈爾濱市松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10月修訂)》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當應急響應為Ⅰ級時,中小學、幼兒園採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應急響應分為一級(紅色);二級(橙色);三級(黃色)預警。)
全文如下:
《南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方案(2020年修訂)》(徵求意見稿)
一、 聯繫單位:區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切實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哈政辦規〔2020〕15號),結合我區實際,特修訂南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南崗區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臭氧為首要污染物引發的重污染天氣除外)的應對工作。
二、預警分級
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哈政辦規〔2020〕15號)規定,重污染天氣預警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照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啓動的基本條件。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一)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二)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三)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三、應急響應
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哈政辦規〔2020〕15號)規定,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後,分別對應啓動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主要採取健康防護引導措施、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預警期間,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佔比的10%、20%和30%以上,可根據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S02和NOx減排比例,二者比例之和不低於上述總體要求。實現超低排放的發電機組、鍋爐可不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減排措施。
(一) Ⅲ級應急措施
當大氣污染程度為黃色預警時,啓動Ⅲ級響應,落實Ⅲ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運動。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户外活動。
3)減少或暫停露天比賽等户外大型活動。
4)生態環境、衞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四環路以內區域禁止重型、中型貨車通行,禁止使用未登記編碼和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結冰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結冰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峯期。
(二)Ⅱ級應急措施
當大氣污染程度為橙色預警時,啓動Ⅱ級響應,落實Ⅱ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運動;一般人羣減少户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户外課程和活動。
3)減少或暫停露天比賽等户外大型活動。
4)醫療衞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5)機關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峯上下班。
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四環路以內區域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結冰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結冰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峯期。
(三)Ⅰ級應急措施
當大氣污染程度為紅色預警時,啓動Ⅰ級響應,落實Ⅰ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運動。
2)一般人羣減少户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中小學、幼兒園採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4)醫療衞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諮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5)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6)機關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採取錯峯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四環路以內區域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結冰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結冰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峯期。
四、應急響應程序
(一)預警接收與通知
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第一時間通知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2小時內按照預警要求啓動應急響應,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實應急響應執行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檢查。
針對企業的預警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進行通知,通知範圍需全面覆蓋列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後,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所列管的企業和單位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落實減排措施。
(二)指揮、佈置與協調
啓動Ⅲ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並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會議佈置落實應急響應;啓動Ⅱ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副總指揮,並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會議佈置落實應急響應;啓動Ⅰ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經授權的副總指揮,並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會議佈置落實應急響應。
(三)應急響應措施的調整
接到市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升級或降級信息後,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應在2個小時內通知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按照預警升級或降級後的預警等級要求啓動應急響應。
(四)監督與檢查
在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區指揮部適時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啓動後的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採取措施的單位及責任人,要予以通報,並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五)應急響應終止
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自接到預警解除信息後終止響應。
五、信息報告和總結評估
(一)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期間,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3時30分前向區生態環境局上報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區生態環境局彙總後於15時前報市指揮部辦公室,遇重大緊急事項隨時報告。預警解除信息發佈後,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可以終止響應措施,並於應急終止次日9時30分前上報本次預警期間總體應急處理情況,區指揮部於11時前向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二)總結評估。區指揮部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評估,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佈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
六、保障措施
(一)人力資源保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定專門領導和人員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通訊錄,與各成員單位之間利用辦公電話、電子信箱和政府OA系統實現應急信息快速傳輸。保證數據快速、及時傳遞。
(三)經費保障。區級財政應保障重污染天氣應急基礎數據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技術支持和演習、應急督導檢查等所需資金,並按規定列入預算。
(四)技術保障。建立並不斷完善在線監測、固定監測、移動監測、遠程監控等科技化手段,健全重污染天氣會商制度,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及善後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制度保障。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加強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健全工業大氣污染源減排、機動車管控、道路和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社會動員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機制;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一級(紅色)預警時,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二級(橙色)、一級(紅色)預警期間,區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可組織有關成員單位人員聯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調度、協調、督查等工作。
(六)宣傳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宣傳引導,普及公眾健康防護等相關知識,倡導市民低碳生活、綠色出行,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拒絕露天燒烤,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營造全社會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良好氛圍。
七、預案管理
(一)預案宣傳。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宣傳,及時、準確發佈重污染天氣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二)預案培訓。區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應建立健全預案培訓制度,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範有序進行。
(三)預案演練。區指揮部應定期組織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以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佈、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等,演練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完善應急預案。
(四)預案備案。各成員單位要依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本部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同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有關成員單位每年應當開展應急減排清單修訂,重點工業企業“一廠一策”應急響應操作方案,並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五)預案實施與修訂。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適時予以修訂。區應急局制定的《哈爾濱市南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方案(2019年第三次修訂)》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