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憑證是P的?罰款5000元
二被執行人被傳喚至法院接受詢問。
二被執行人被傳喚至法院接受詢問。
四川成都的一被執行人通過微信向辦案法官轉發另一被執行人其前夫袁某已全額履行14.5萬餘元的銀行轉賬憑證,請求法院解除對其名下銀行賬户的凍結,但法院經核實,申請執行人只收到5628元。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罰款決定,被執行人袁某因偽造證據干擾執行被罰款5000元,其前妻在知曉真實情況後,當場表示其自願履行全部案款,主動向申請執行人陳某歸還了全部涉案欠款。
牽線幫朋友買車惹上了糾紛
申請執行人陳某與被執行人袁某原系朋友,袁某從事汽車銷售中介業務。
2020年7月,陳某介紹另一朋友從袁某處購買車輛,由陳某向袁某預付定金,後該朋友自行支付全款提車後發現該車與袁某所述不一致且存在差價,經協商袁某給予陳某的朋友相應賠償,由陳某代為支付。
後袁某未退還陳某墊付的定金及賠償款,向陳某出具欠條,約定其在次月25日前付清相應款項,逾期未支付承擔違約金。
但約定期滿後袁某仍未退還,無奈之下,陳某於2020年9月起訴到法院,要求袁某夫妻二人(兩人現已離婚)共同返還預付的購車款106800元及代為支付的賠償款5.5萬元,並支付違約金3萬元。
今年7月,雙方在二審訴訟過程中達成和解協議,確認袁某及其前妻於8月31日之前向陳某支付14萬元並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但期滿時陳某僅收到袁某5628元的銀行匯款。今年9月,陳某向金牛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請求法院解封發現被前夫“糊弄”
案件執行立案後,承辦法官通過“總對總”系統,查詢到上述二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並對其銀行賬户採取凍結措施。
10月14日,被執行人袁某的前妻電話聯繫法官,稱已按照調解書履行完畢,並通過微信轉發袁某於8月31日已經履行145628元的銀行轉賬憑證,請求法院解除凍結措施。
法官當即聯繫申請執行人陳某,陳某卻堅持表示只收到5628元,並提交銀行流水為證。
針對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法官立即到銀行調取收款方陳某、付款方袁某的銀行流水,銀行流水錶明,袁某於8月31日15時左右向陳某轉賬5628元。
當天下午,法官傳喚袁某等二被執行人到院詢問,要求袁某提供轉賬憑證的原件及銀行流水。袁某雖向法院提交一張轉賬憑證,但該憑證已被損壞且看不清楚金額。
法官當場向袁某釋明,偽造證據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袁某此時才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主動承認自己因其前妻再三催促還款,為了安撫她,就通過P圖的方式將轉賬憑證金額5628元修改為145628元,而其前妻並不知情,以為該案已經處理完畢,就聯繫法院申請解封,現得知真實情況,當場表示自己願意履行全部案款,並請求申請人的諒解。
依法處罰威懾被執行人主動履行
為打擊訴訟活動中的不誠信行為,彰顯司法權威,金牛區法院依法對袁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以示懲戒和教育。袁某也表示願意接受法院的處罰,並主動將罰款繳納完畢。在法律的威懾下,10月20日,袁某的前妻也依其承諾主動向陳某歸還了全部涉案欠款,此案遂圓滿執結。
金牛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訴訟活動中的不誠信行為,人民法院勢必重拳打擊,以此彰顯司法權威,以充分保障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王 鑫 毛海容 孫 娜 文/圖)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