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路牌”實屬街頭“違建”,此風不可長
“我喜歡樂山更喜歡這座城市的你”、“我在寧波很想你”、“我在南寧很想你”……藍底白字且標有方向、寫着煽情的語句,這樣的網紅路牌出現在國內很多城市的街頭,在年輕人中也掀起了拍照打卡的風潮。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這種網紅路牌其實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網紅路牌因設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違規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門和城管部門提醒,路牌發揮指位作用,不恰當的路牌會造成誤導,道路標誌牌設置有嚴格的審批流程和標準,未經審批設置屬於違規,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隨意設在路邊。
網絡在售的各種定製網紅路牌。網絡截圖
網紅路牌的外觀設計同正規的路牌高度雷同,極易混淆視線,讓路人摸不着頭腦。雖然受到部分年輕人的歡迎,但實打實地是街頭“違建”。《地名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損毀地名標誌”。相應地,各個城市在自己的城市管理法規中,對地名、路牌的設置都有明文要求。個別商家為了能成為網紅、為了引流,跟風私設這種路牌,顯然是把無視法律法規的不負責任行為。哪怕很少有路人會認為某條路就叫作“我在XX很想你”,但這種可移動的、隨便一放的路牌上是標明東西或南北方位的,極易讓路人以為是真實的地理方向,繼而走錯路。
設置地名標誌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有嚴格的審批流程和國家標準。從功能上來説,路牌承擔着指位作用,不恰當的路牌會造成誤導,亂設置的路牌也拉低城市管理水平。有些喜歡拍網紅路牌打卡照的年輕人對拆除不理解,要知道,不是所有能成為網紅、打卡人多的就是正確和好的東西。假如這種路牌設置在商場中庭或者在旅遊景點,明顯不具備指路功能,作為文創或者景觀的一種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放置在路邊,比真實的路牌還要醒目,就對公共秩序構成了侵擾。
網紅路牌作為文化創意產品,提供了一種情緒價值,也容易掀起風潮,但商家不能在營銷上無下限地利用。製造亮點、吸引客流無可厚非,但是把手伸到道路交通設施上,影響城市管理、妨礙公共秩序額就明顯越界了。如果民政部門、城管部門對網紅路牌這股潮流不加以干預,很容易有更多的地方羣起效仿,造成更多混亂。好的文創點子、網紅設計在吸引流量、帶來經濟收益的同時能夠兼顧社會責任,這方面的優秀案例並不少。簡單粗暴地跟風煽情句式、亂設置網紅路牌,不僅同質化嚴重,而且違法違規,或有些許的短期流量,但長遠看來,此風不可長,此風也長不了。
(原標題:拆除!莫讓“網紅路牌”指錯方向)
來源:北京晚報 | 記者 張麗
流程編輯:u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