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過街天橋不受“待見”市民冒險橫穿馬路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綜合



  位於黑石礁中山路遼師大附屬中學門前的過街天橋已經建成投運10多年,但在一些市民眼裏卻成了擺設,一些市民為了圖一時方便,放着安全的過街天橋不走,偏偏以身犯險橫穿沒有斑馬線的中山路。3月1日,記者對這一現象進行了實地走訪。


部分市民“不待見”過街天橋
  出租車司機劉師傅經常走中山路,每次路過中山路與黑石礁街交叉口時,他都提心吊膽的,因為總有行人亂穿馬路,“這個路口沒有斑馬線,另外有些人過馬路也不看紅綠燈,直接橫穿馬路真的特別危險,有些老頭老太太,走路費勁好半天才能過去,看着他們在車流中穿行,真替他們捏把汗!”劉師傅説,因為行人橫穿馬路,導致該路口交通秩序混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不遠處就是過街天橋,可是許多人還是不願意多走幾步路,而是選擇橫穿馬路,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附近居民李先生説:“行人橫穿馬路安全隱患非常大,也影響交通,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

老人車流中橫穿馬路  
  3月1日下午,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中山路與黑石礁街交叉口是一個丁字路口,由於毗鄰黑石礁汽車站,旁邊還有學校,因此人流量、車流量都很大。該路口安裝了紅綠燈,但沒有斑馬線,同時為防止市民橫穿馬路,路口西側的中山路邊緣還設有護欄。
  記者注意到,該路口距離過街天橋有幾十米遠,因為人流量比較大,因此過街天橋的利用率比較高。記者站在天橋上觀察了半個小時的時間,發現確有不少市民圖省事橫穿馬路。

  記者看到幾名中老年人從黑石礁街過來後,先是站在道邊觀察了一番,瞅準車流較少時,幾人快步走過馬路,到馬路中間時,又被車流擋住,幾人等了一會兒,看到車少時,又快步走了過去。期間,一名老人走的快一些,眼瞅着車過來了,老人又趕緊往回退了幾步,如此過馬路,讓人不寒而慄。
  此外,因為路口西側的中山路邊緣設有護欄,因此市民橫穿馬路後,也不能直接上人行道,只能貼着中山路邊緣向南或向北走一段,才能上人行道,市民在車流量很大的機動車道上行走,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
  
不走過街天橋多因不願繞遠
  除了有行人橫穿馬路外,記者還看到一些外賣小哥在中山路上逆行。記者走訪過程中,不時有外賣小哥自黑石礁街上了中山路後,不按導向行駛,竟然在中山路上逆行近百米,而此時中山路上各種車輛川流不息……
  為什麼過馬路不走人行天橋,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橫穿馬路的市民,“我也想走人行天橋,但是看到別人橫穿馬路,我也就隨大流了。”“過街天橋距離路口有幾十米遠,繞一圈太麻煩,就直接過馬路了!”“腿腳不好,走過街天橋爬上爬下太吃力了。”……
  “這個地方車流量很大,我在這裏開車就格外小心,生怕竄出來的行人,過街天橋也不遠,非得橫穿馬路,真是無語了。”採訪中,一位司機氣憤地説。
  “這裏車流密集,在這裏橫穿馬路太危險了。走過街天橋,安全還是有保障。”剛從天橋上經過的王女士説。

  
隨意橫穿馬路被撞行人也擔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據瞭解,我市因行人闖信號燈或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此前,我市交警部門多次在全市範圍內對行人橫穿馬路的現象進行整治,然而,少數不自覺的市民依然我行我素,踩踏綠化帶,橫穿馬路,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
  據瞭解,行人橫穿馬路發生交通事故,也將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既然有過街天橋,就該好好利用,希望行人走天橋,那樣既安全,也能減少交通擁堵的狀況。”市民張先生説,寧繞百步遠,不搶一步險,因為一旦發生意外則悔之晚矣。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