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網評丨讓反中亂港者出局順應法理人心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網評論員 唐華

拿着政府薪水,散佈辱華言論,做着反中亂港的勾當……這些曾在香港上演的咄咄怪事,終將一去不復返。

3月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晨作了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説明。説明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確保“愛國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上世紀80年代在構思“一國兩制”、起草制定基本法時,鄧小平同志就反覆講,“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可見,“一國兩制”方針從形成之初就包含了“愛國者治港”這一重要思想內涵。只不過,在制定香港選舉制度的過程中,“愛國者治港”並未得到充分落實,這一漏洞被反中亂港分子利用,他們頻頻勾連境外反華勢力,妄圖通過選舉掌控香港立法會主導權,進而奪取香港管治權。

風雨如晦,亂象叢生,明珠失色。

自2014年非法“佔中”以來,戴耀廷等反中亂港分子,接連拋出所謂“雷動計劃”“風雲計劃”“35+計劃”等,通過“配票”等拙劣手段,在反對派內部大搞“協調”,以“公民投票”為幌子裹挾民意,操控選舉。戴耀廷曾揚言,要在立法會選舉搶佔議席,聯合起來扶植“傘兵”上位,這樣反對派就可以控制立法會,繼而廢除特區政府的“武功”,達到變相奪權之目的。事實也正如戴耀廷所言,這些通過選舉進入立法會的反對派議員,不思履職盡責,卻毫無底線地惡意“拉布”,肆無忌憚破壞立法會秩序,使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長達9個月,導致正常議案遲遲無法通過,涉及香港經濟民生的重要問題無法得到理性討論和解決。更有梁繼昌等亂港議員為博得境外勢力歡心,公開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干預香港事務。

在區議會選舉中,反中亂港勢力煽動極端情緒,擾亂選舉秩序,甚至用暴力手段滋擾愛國愛港候選人及其支持者。這些所謂的反對派議員當選後,又惡意推翻前屆項目安排,取消通道建設等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對疫情下的民生艱難視而不見。相反,他們卻積極組織參與非法示威活動,刻意抹黑警方、攻擊政府,更將所謂的“抗爭”帶到議會,嚴重影響立法機構正常運轉。

香港亂局,令親者痛仇者快,市民怨聲載道,愛國愛港者無不痛心疾首。

過去幾年發生的一切已經證明,這些打着“為民請命”旗號的亂港分子,從未將香港民生福祉放在心上。香港百姓的榮辱興衰只是他們達到不可告人政治目的的墊腳石,當奪權之路受到阻礙時,他們不惜綁架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前途命運。為香港長遠計,完善選舉制度,堵塞亂港反華者搶奪香港管治權的制度漏洞,讓這些害羣之馬徹底出局,順應法理人心,刻不容緩!

事實上,放眼全球,任何國家和地區競選公職者都必須展示愛國之心,那些將禍亂祖國當作資本來炫耀的“反骨仔”根本不可能獲得參政機會。

在美國,上至總統、大法官、國會議員,下至各州、市、縣政府官員和公務員,就職前都必須面向國旗宣誓效忠。美國國會和很多地方政府機構,也會在每次開會前進行集體宣誓,時刻提醒公職人員不忘愛國盡忠。美國法律還明確規定,公職人員若有拒絕效忠國家、與外國勢力勾結的行為,不僅會被炒魷魚,還將受到法律嚴懲。

英國早在1868年就通過《承諾宣誓法》,規定民選的下議院議員必須先宣誓效忠英王,才能履行職務。謀求北愛爾蘭獨立的新芬黨議員,至今無法投票和參與立法,甚至不能旁聽辯論。2019年12月,新當選的蘇格蘭民族黨議員邦納在宣誓儀式上做出代表承諾無效的食指中指交叉手勢,遭到英國上下口誅筆伐。

然而,將對國家忠誠視為公職人員必備條件的部分西方國家,卻與亂港分子沆瀣一氣,動輒以“自由”“人權”為藉口,抹黑香港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原則,又一次表演了其在涉華事務上慣於奉行的雙重標準。

多少事,從來急。愛國者治港天經地義。中央重申“愛國者治港”,並以雷霆手段震懾恨國亂港之徒,是着眼於良政善治的撥亂反正,是迴歸既定的治港原則。而將反中亂港者驅逐出局,將治理香港的重要責任交給忠誠、務實、擔當的愛國者,正是當下的人心所向,也必然不負眾望。

無論戴耀廷之流如何叫囂,或者外國反華勢力暗中造禍,都將難以動搖中央政府守護“一國兩制”、推動香港長治久安的堅定信心。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動盪混亂的局面已大為改觀,相信隨着“愛國者治港”原則深度嵌入選舉制度,香港的未來一定更加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