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平、郝春榮、王濱,同日被處分
9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刊發三則省部級落馬官員被處分的消息: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劉彥平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劉彥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彥平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喪失,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上徹底蜕變,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換,投機攀附、操弄權術;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衞權力,將其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私斂財的工具,造成惡劣影響;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生活上極度腐化,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佔住房,貪圖吃喝享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並收受球卡,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及醫療服務等活動安排,收受禮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並藉機斂財;嚴重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道德品行敗壞,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權力觀極度扭曲,肆意濫用手中權力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彥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彥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3月12日消息,劉彥平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劉彥平出生於1955年8月,1974年4月參加工作。他曾任公安部警衞局局長,公安部部長助理、黨委委員,副部長、黨委委員等職,後任國安部紀委書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春榮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親清不分,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郝春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郝春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十三屆遼寧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3月29日消息,郝春榮被查。
郝春榮(資料圖)
郝春榮出生於1963年,長期在遼寧工作。曾任遼寧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遼寧省旅發委主任、黨組書記等職。2016年9月,任盤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後當選市長,2018年1月升副部,任遼寧省副省長。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拒不落實黨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重大決策部署,既製造、放大金融風險,又大搞金融腐敗,長期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大搞任人唯親唯私唯利,嚴重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管黨治黨寬鬆軟,不願監督、牴觸監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鉅額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家風敗壞,長期極度縱容甚至幫助其親屬進行違紀違法活動;毫無敬畏,擅權妄為,甘於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將公權力當作攫取鉅額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1月8日消息,王濱被查。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王濱出生於1958年11月,長期在金融系統任職。2005年,他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2年3月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8年9月,王濱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