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青平:深化機構改革,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雜誌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不僅需要勇氣和決心,更需要把握科學的方法論,運用好以往機構改革寶貴經驗,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的推進,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抓好“定職責”這個前提。黨政機構屬於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此前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明確,除中央有明確規定外,允許地方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突出不同層級職責特點,在規定限額內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因而陸續湧現山東省設置的省海洋發展委員會、遼寧省設置的省營商環境建設局等機構“新面孔”。因此,機構改革中,不能簡單“上下對口”設置機構,要針對不同地方的經濟發展階段和產業佈局,通過改革進一步修訂完善部門“三定”規定,釐清部門職責邊界,切實把之前不方便管、不願意管、找不到誰來管的領域真正管起來,實現職能職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抓好“強隊伍”這個關鍵。以往歷次的機構改革中,人員調整方面往往面對的是人員定崗分流的難點,但本次機構改革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針對性比較強,觸及的問題較深,不僅涉及精減黨政機關人員編制的難點,還存在金融管理、知識產權、數據管理等領域對專業化人才的需求較為強烈的難點。要在教育引導涉改單位幹部職工講政治、顧大局、守規矩,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和個人“進退留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創新落實吸引優秀專業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工作的思路舉措,激發黨員幹部內在的鬥志,加快建設一支規模宏大、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

抓好“提效能”這個根本。本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集中部署。特別是這次新設立的機構,國內外都還沒有特別成熟的經驗,也沒有完整的先例可循。面對新興的管理領域,面對優化調整的科學技術、金融監管等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責,很難做到一誕生就十全十美。需要拿出精氣神來,既大膽往前走、種好“試驗田”,又保持審慎的態度運行,及時向上反饋運行中的問題,提出可行性改進建議,加快在實踐中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摸索出成功的發展模式。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