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乙類乙管”措施後,重點人羣、重點機構、重點場所仍然是防控重點。 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場所要加強健康監測和早期干預,確保重症高風險人員能夠及時發現、及時轉診、及時救治。 商超、物流、餐飲、交通等行業的從業人員要加強個人防護,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症狀及時報告。
關於養老機構等脆弱人羣集中場所疫情防控
一是內部分區管理,防止不同區域間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嚴重期間,經科學評估適時採取封閉管理,防範疫情引入和擴散風險。 三是疫情流行期間外來人員進入機構應提前預約,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現場抗原檢測陰性結果。 四是明確機構就診定點醫院,建立就醫優先的綠色通道,對機構內感染人員可第一時間轉運和優先救治。
關於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疫情防控
一是加強人員防護。做好員工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相關症狀要及時報告並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員工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護用品;引導顧客全程規範佩戴口罩,不再測温和查驗健康碼。 二是加強環境衞生消毒。商超、農貿(集貿)市場要加強通風換氣,每日開窗通風2一3次。商超要對公共用品和設施,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2次,及時清理垃圾。農貿(集貿)市場要對批發檔口進行集中統一清潔消毒。攤位經營者應履行“一日一清潔”等要求,每日營業後及時消毒。 三是提倡無接觸服務。鼓勵顧客優先採用掃碼付款方式結賬,儘量減少人員接觸和排隊時間。鼓勵線下與線上購物相結合,因地制宜開展即時零售、網訂店送等服務。
中疾控專家:仍需繼續做好個人防護,以下情形尤其應佩戴口罩
實施“乙類乙管”之後,是否有必要繼續戴口罩?中國疾控中心傳防處研究員常昭瑞回應表示,當前國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處於不同流行階段,仍需繼續做好個人防護,科學規範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進入醫院、商場超市、室內會場、機場車站等環境密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飛機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廂式電梯時,需全程規範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級口罩; 二是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羣集中場所時; 三是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關症狀時; 四是近距離接觸或護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關症狀者時; 五是醫務工作者,交通運輸、商場、超市、餐飲、旅遊、保潔、快遞等從事公眾服務及密閉場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