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溯到17年前,即將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的譚添榮來到了選擇工作的“岔路口”:律所、外企、海關、税務……法學院高才生向來有很多選擇,但譚添榮卻毫不猶豫考了法院——“法院的工作可以幫老百姓實實在在地解決困難,也最能發揮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譚添榮説。
“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先進個人”“東莞市第一屆十佳法官”“東莞市青年崗位能手”……在執行第一線奮鬥17年,譚添榮辦結過上萬宗執行案件、妥善處理過多宗重大敏感案件,他始終堅守着自己做法官的初心,用自己的努力給羣眾最直接的幫助。
以赤誠之心對待每一宗案件
初出茅廬,譚添榮有兩三年的時間主要負責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委託執行案件,這些案件大部分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刑事附帶民事等涉及弱勢羣體的民生案件,辦理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但譚添榮卻説,對法官來説這只是辦理一個案件,但對當事人來説卻可能牽動他的人生,因此更要帶着耐心、毅力和魄力去辦好。
2009年,申請人曾某遭遇交通事故,頭部受重傷喪失勞動能力。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賠償款一直未能執行到位,曾某的家庭因其喪失勞動力而失去收入、陷入困境。譚添榮接手案件後,第一時間為曾某申請到司法救助金,解決曾某的燃眉之急。
隨後,譚添榮多次前往廣州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到交警部門反覆查看卷宗尋找蛛絲馬跡,並驅車數百公里到湖南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最終將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很多涉及弱勢羣體的案件,如果不把案款執行到位,申請人可能會因為沒錢得不到及時救治,或者因拿不到賠償妻離子散。”譚添榮説,“所以我才要更努力通過多種方式把款項執行到位,這也給我的工作帶來很大成就感。”
以強硬的手段確保執行到位
“温情”的執行方法並非萬能,遇到惡劣的“老賴”,還是“該強硬時就強硬”。
2015年,梁某與一企業共同欠款幾百萬元,經調查梁某居住在東莞一高端別墅區,當執行法官前往查封別墅以償還欠款時,梁某卻威脅法官,“敢強制我搬遷,我就一把火把房子燒了,同歸於盡。”考慮到強制執行可能會導致梁某產生過激行為,譚添榮選擇先耐心為梁某解讀法律問題,並找來債權人溝通和解,但梁某依舊態度惡劣、口出狂言。
“這種情況,梁某已涉嫌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所以我們決定固定證據移送公安處理。”譚添榮介紹,在公安對梁某刑事拘留後,其家屬很快聯繫法官配合搬遷,梁某獲釋後,態度也有了明顯的改善。該案件也因處理得當入選廣東法院懲治“拒執”行為典型案例。
引入第三方力量創新執行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執行法官,譚添榮敢於探索,常通過創新執行方式來提高辦案質效。他先後嘗試了微博懸賞執行、失信彩鈴、微信線上和解、預處罰措施等手段,推動了多個案件順利執結。2021年,他探索建立執行程序中困難企業扶持機制,幫助一家企業“起死回生”。
2020年,受疫情影響,東莞某酒店集團陷入經營困局,拖欠銀行貸款、工程款等款項近3億元,公司部分股東拖欠個人債務超1億元,被多家法院執行。譚添榮本可直接查封酒店進行拍賣,但如此一來,企業毀於一旦,還會導致一百多名員工失業,引發更多矛盾。
譚添榮經瞭解發現,該酒店位於鎮內中心區且知名度高、口碑良好,酒店管理層和投資方都沒有放棄,還在努力想辦法挽救。
因此譚添榮決定採取“放水養魚”的辦案思路,一方面採取“活查封”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讓酒店能夠繼續正常經營;另一方面積極與東莞世界莞商聯合會溝通協調,以增資擴股形式,為其引入第三方投資者,幫助酒店重組盤活。
經過這次“試水”,譚添榮開始思考建立“法院+商會”執行聯動機制的可能性。
“東莞的民營經濟發展是個優勢,而莞商會作為東莞最大的民營企業商會,覆蓋了東莞各行各業上千個標杆企業,其中成員也不乏經濟實力雄厚、商機人脈廣闊的企業家。”譚添榮認為,要想拯救陷入困局的企業,法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而莞商會則可以提供一些市場化的思路,將法治化與市場化相結合。“畢竟怎麼引入投資、怎麼盤活企業並不是法官的專業,如果兩者能結合效果一定更好”。
在譚添榮的推動下,7月23日,東莞第一法院與莞商會簽署了《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執行聯動機制合作備忘錄》,探索建立“法院+商會”執行聯動機制,為身處困境的有價值危困企業提供“破局”契機。
未來,該機制不僅能幫助企業重整盤活,還將走進企業提供法律“體檢”和法律講座,瞭解企業對法治的實際需求,聽取他們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建議。“我們希望能夠從源頭減少訴訟,為東莞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譚添榮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