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騎電動車除了掛牌子、戴頭盔外,還有一條3+1的規定,否則沒得商量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綜合

現在,兩個輪子的電動車,已經成為了最流行的交通工具,不過,這並不是説騎就能騎的,必須遵守一系列的法規,否則會被罰款,被扣車。以下是最常見的違規行為:

第一類,未懸掛牌照

三種電動自行車,一種是超標電動自行車,一種是電摩,另一種是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電摩是機動車,要掛機動車的牌照,而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要掛非機動車牌照,超標電動車則要懸掛臨時牌照。

如果沒有登記的電動摩托車,將被視為沒有掛上汽車牌照,將會被扣9分和200元的處罰。而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車、電動車,將被處以20-50元的處罰。

第二種:不戴安全帽

騎電動自行車,不帶安全帽,和騎摩托車是一回事,兩個積分,兩百塊錢。未帶安全帽的電動車,罰款10至50元。

騎電瓶車,不帶牌照,不帶安全帽,有三加一的規則

1、駕駛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必須有D、E、F駕照,如果沒有駕照,就會被視為無證駕駛,甚至會被拘留。若駕駛人沒有駕駛執照,則會被扣9分,並處200元罰款。

2、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歲,而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8歲,且必須持有駕駛證。

3、電動自行車在大部分城市中,最多隻能載一位十二歲以下的小孩,不得載大人,電動摩托車最多載一人,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

另外,對超限電動汽車也有專門的法規。

而那些已經掛上了臨時牌照的電動車,在過渡期結束後,就不能再上路了,必須儘快購買新的電動自行車,否則就會被淘汰。駕駛超過規定的電動車,將會被視為違法行為,被發現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駕駛證(持有駕照的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