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引導回收資金投入基礎設施REITs新項目建設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7月3日電 (申佳平)日前,為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引導原始權益人履行承諾,將回收資金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項目建設,確保新項目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要求。加強跟蹤服務,對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協調加快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進度,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對原始權益人未按承諾將回收資金投入到相關項目的,要及時督促落實。
為促進基礎設施REITs長期健康發展,《通知》還要求促進存續項目穩定運營。推動基金管理人與運營管理機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運營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保障基金存續期間項目持續穩定運營。引導運營管理機構依法合規運營,處理好基礎設施項目公益性和商業性關係,切實保障公共利益,防範化解潛在風險。
同時要加強投融資機制創新。鼓勵重點領域項目原始權益人用好基礎設施REITs模式,開展投融資創新,打通投資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資閉環,推動企業長期健康發展。探索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項目和行業優化整合,提升原始權益人資產規模和質量。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措並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兩新一重”和補短板項目建設。
在加強項目管理和協調服務方面,《通知》提出,及時梳理彙總本地區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分類納入全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庫,做到應入盡入,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申報參與試點。督促有關方面適時更新項目信息,動態掌握入庫項目進展,及時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切實保障入庫項目質量。
對納入項目庫的意向項目,要結合發展需要和項目情況,推動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對儲備項目,要及時掌握項目進展,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行政審批部門等加強溝通,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幫助落實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各項條件。
此外,還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用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專項,支持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加快開工建設,促進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時,對使用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以及在盤活存量資產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的項目單位,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充分調動盤活存量積極性。
為把關項目質量,《通知》強調,要督促指導項目原始權益人、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有關方面,嚴格落實《通知》規定,按照統一的申報要求,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不得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等情況。
同時,要嚴格按照試點有關政策規定、項目條件、操作規範和工作程序,堅持標準、寧缺毋濫,認真把關申報項目質量,成熟一個、申報一個。項目申報工作要對各種所有制企業、本地和外埠企業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優先支持貫徹新發展理念,有利於促進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增強創新能力等的基礎設施項目。
6月21日,首批9只基礎設施REITs產品在滬深交易所上市,首批產品主要投向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