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眾之事勿以善小而不為
原標題:羣眾之事勿以善小而不為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潘莊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石凱麗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潘莊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石凱麗
工作中,我經常接觸一些身處困境,渴望得到幫助的當事人,愈發深切地感受到,有時我們的舉手之勞,往往就能幫助那些遇到難處的當事人紓困解難。
這是一起申請人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由於被申請人患精神分裂症,其妻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確認被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並請求指定其為監護人。
對宣告被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案件,需要對被申請人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在與申請人協商鑑定機構時,我瞭解到,不光被申請人患有精神疾患,申請人自己也患有腎病,每週都需要到醫院透析,家境十分困難,就連這次申請都是律師提供的無償法律援助。
得知鑑定需要繳費時,申請人的臉上泛起愁容,喃喃自語道:“這可怎麼辦,我拿不出這筆錢啊!”
“鑑定費是由鑑定機構收取的,不屬於法院的收費範圍,法院是沒法減免的。”我向申請人解釋道。
聽了我的解釋,申請人感到很失望。我的心頭一怔。法院無法為此減免鑑定費,不知道鑑定機構是不是可以呢?我安慰申請人:“我一定會盡力爭取,為你們溝通協商減少收費。”聽到這句話,她臉上的愁容漸漸舒展開來。
我隨即與負責鑑定聯絡工作的同事取得聯繫,被告知全市鑑定機構名冊裏有此鑑定資質的單位共有5家。我一一與之溝通聯繫,向他們説明申請人的困難狀況,希望能得到他們的大力幫助。
經過一番努力後,我先初步選定了兩家鑑定機構,他們在5家鑑定機構中減免力度最大,收費最低。當我把情況告訴申請人時,她一再感謝,並通過比較,從這兩家鑑定機構中選取了一家。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為。很多時候,我們那些微不足道的“善小”之舉,對那些一時無助的當事人來説可能就是雪中送炭。
羣眾利益無小事。為羣眾辦實事,我們就要從身邊這些不足掛齒的、舉手之勞的小事做起。法官助理這個崗位雖然從事的只是平凡的審判輔助工作,但只要心繫羣眾、真誠服務,這個工作崗位同樣能夠成為我們司法為民的不平凡的舞台。
(石凱麗/口述 於伯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