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肥、有機肥抽查不合格率高達75%
近日,吉林、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的市場監督部門對當地生產銷售的肥料產品進行抽查。根據抽查結果顯示,水溶肥、有機肥依舊是不合格的重災區。其中,四川、吉林兩地的抽查結果顯示,其水溶肥不合格率均超過20%,而不合格原因多為大量元素不達標。
湖南作為有機肥銷售使用大省,根據歷年來的抽查結果顯示其有機肥的合格率始終維持在70%-80%左右。
據當地參加監督抽查的檢驗人員介紹,有機肥的不合格項主要為有機質含量不達標。由於有機肥生產工藝簡單,對設備要求不高,門檻低,生產企業大多為小微企業。這些企業的生產過程(包括生產配比、生產工藝等)管理較弱,憑經驗生產,在原料配比時憑感覺,是造成有機質含量不達標的主要原因。加上小企業留不住檢驗人員,出廠檢驗由企業自身完成的很少。
一、吉林:水溶肥料抽查不合格率25%
8月3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佈通告顯示,2020年二季度,該廳組織開展了摻混肥料、複合肥料、復混肥料、水溶肥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農用薄膜等7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查438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647批次產品,發現2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86%。
抽查發現,摻混肥料、複合肥料、復混肥料和水溶肥料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總養分、氮、磷、鉀等不符合標準技術要求;農用薄膜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拉伸負荷不符合標準技術要求。
1、摻混肥料:抽查了127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145批次產品,其中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52%。重點對總養分、氮、磷、鉀、水分和氯離子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總養分、氮、磷、鉀的含量。
2、複合肥料:抽查了292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432批次產品,其中1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78%。重點對總養分、氮、磷、鉀、水分和氯離子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總養分、氮、磷、鉀的含量。
3、復混肥料:抽查了13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13批次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69%。重點對總養分、氮、磷、鉀、水分和氯離子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總養分、氮、磷、鉀的含量。
4、水溶肥料:抽查了3家銷售者銷售的4批次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5%。重點對大量元素含量、氮、磷、鉀、pH值等1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大量元素含量。
5、有機肥料:抽查了8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8批次產品。重點對總養分、有機質的質量分數、酸鹼度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6、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抽查了4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4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總養分、氮、磷、鉀、水分、氯離子和有機質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7、農用薄膜:抽查了41家企業和銷售者生產、銷售的41批次產品,其中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32%。重點對產品的拉伸負荷(縱向)、拉伸負荷(橫向)、透光率、霧度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拉伸負荷(橫向)、拉伸負荷(縱向)。
二、四川:水溶肥、有機肥不合格率居多。
日前,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2020年一季度新型肥料、有機肥料等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據公佈的檢驗結果公告,抽檢的21批次樣品中,有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達57%,且大部分為水溶肥產品(8批次不合格,佔75%)。
三、湖南郴州:複合肥不合格率達20.3%
2020年第二季度,湖南省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化肥、農膜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對54批次化肥產品、6批次農膜產品進行檢驗,涉及52家銷售企業,2家生產企業。
其中,複合肥料發現1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20.3%,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總氮的質量分數、有效磷的質量分數、鉀的質量分數、總養分的質量分數、粒度、總養分的質量分數、水溶性磷佔有效磷百分率、標籤。
有機肥一直是湖南肥料產品不合格的重災區。今年春耕期間湖南省質量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春霖”農資產品專項整治,加大監管力度。根據一季度抽查的301批次化肥產品結果顯示,有機肥的抽檢合格率僅為66.67%,歷年來有機肥抽檢合格率維持在70~80%左右。其中,有機肥的不合格項主要為有機質含量不達標。
不過本次郴州抽查中並未發現有機肥不合格情況。但是在過磷酸鈣肥抽查中發現2批次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發現率3.7%,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有效磷、遊離水、水溶性磷。
四、河南:複肥、磷肥不合格(規)率均超過7%
上月底,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了對當地複肥、氮肥、磷肥、農用薄膜、拖拉機、旋耕機等6種農資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樣檢驗了259家(次)企業264批次產品,發現1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1、複肥:本次共抽取了鄭州、開封、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濮陽、鶴壁、三門峽、洛陽、滑縣、鄧州、汝州、永城、蘭考等23個市縣151家(次)企業生產(銷售)的154批次複肥產品。
經檢驗,142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率7.79%。主要涉及總養分、總氮、有效磷、水溶磷佔總磷百分率、鉀、氯離子、酸鹼度、包裝標識等項目。
2、氮肥:本次共抽取了鄭州、開封、平頂山、安陽、焦作、許昌、漯河、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洛陽、三門峽、鄧州、滑縣、汝州等18個市縣42家(次)企業生產(銷售)的43批次氮肥產品。
經檢驗,42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率2.38%。主要涉及銨態氮的質量分數項目。
3、磷肥:本次共抽取了鄭州、開封等14個市縣13家(次)企業生產(銷售)的13批次磷肥產品。
經檢驗,12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率7.69%。主要涉及遊離水的質量分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