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制定容錯糾錯辦法激勵幹部擔當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綜合

本報訊 (樂顯顯)為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新蒲新區制定出台了《新蒲新區支持幹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嚴格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就容錯適用的範圍、條件及認定程序和糾錯適用範圍及程序等進行了明確,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鼓勵大家不僅要乾淨幹事,還要放手幹事。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一定會更加努力,絕不辜負組織的信任和培養。”這是新蒲新區紀檢監察工委通過容錯糾錯機制,對某名幹部做出從輕處理的認定意見後,該幹部的心聲。

為了避免容錯過度,該區紀檢監察工委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充分考慮容錯事項的背景原因、動機目的、情節輕重和性質後果等要素,嚴格甄別為公與為私,嚴格區分工作失誤與違法違紀,科學劃清“可容”與“不容”的明確界限,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堅決懲治借改革創新之名貪污受賄、假公濟私以及嚴重侵害羣眾利益等行為。

按照有錯必糾、有過必改的原則,在對存在失誤或者偏差的單位、個人予以容錯的同時,及時予以糾錯,幫助幹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指導相關單位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只有切實把容錯與糾錯有機統一起來,既敢於容錯,又積極糾錯,才能進一步激發幹部幹事創業激情。”該區紀檢監察工委相關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