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屢教不改“牙醫”獲刑8個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4日訊無執業醫師證,卻長期經營牙科診所,多次被處罰仍不知悔改,日前,武平法院審結該起非法行醫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邱某在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三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牙科診療活動,2014年、2015年兩次被龍巖市新羅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局行政處罰後仍未停止非法診療活動,2018年7月31日被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9年1月30日,邱某刑滿釋放後回到武平,又在未取得“三證”的情況下,於同年5月1日起租用位於武平縣平川街道某小區的店面繼續開辦牙科診所,從事拔牙、鑲牙等非法行醫活動。同年6月4日,該診所被武平縣衞生健康局當場查獲並向被告人邱某發出衞生監督意見書,責令立即停止醫療執業活動,取締該牙科診所。2020年4月,邱某仍未停止非法診療營利活動,4月8日,邱某在家中被武平縣公安局民警傳喚到案。
武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曾因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被衞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後,再次非法行醫被刑事處罰,現又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陳章羣 通訊員 李思福 馮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