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降低“案-件比”優化辦案質效提升羣眾滿意度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陳甜田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降低“案-件比”優化辦案質效提升羣眾滿意度

“案-件比”是對案件質效評估的全新指標,它彰顯了司法為民的理念,直接客觀反映了檢察機關辦案環節的質量、效率、效果。2019年以來,惠民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案件質量作為司法辦案的生命線,緊緊圍繞案-件比質效評價體系,精益求精、追求極致,採取最有力的措施,案件比從2019年的1.23降至2020年的1.05,連續兩年“案-件比”全市最優,辦案質效大幅提升,人民羣眾滿意度不斷提升。12月16日,“六個攻堅突破 助力富強濱州”新聞媒體濱州檢察行採訪團走進惠民縣人民檢察院,實地瞭解該院在降低“案-件比”方面的先進經驗。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降低“案-件比”優化辦案質效提升羣眾滿意度

加強組織領導,優化辦案結構,建立長效機制

降低“案-件比”工作實施以來,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貫徹上級降低案-件比工作的精神實質,並迅速對辦案幹警開展業務知識培訓,要求辦案人員轉變思路,縮短案件在檢察機關辦理階段的期限;充分發揮專業化辦案組的優勢作用,實行“專案專辦”;制定實施《關於認罪認罰案件證據開示制度的若干規定(試行)》《關於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適用賠償保證金制度的若干規定(試行)》、附條件量刑建議良性溝通機制等,對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審判等不同階段進行了工作方法上的規範和細化,規範退查提綱,對複雜、爭議問題作適當闡明,避免二次退查。

適時提前介入,強化內部管控,規範訴訟程序

在加強思想認識的同時,惠民縣人民檢察院主動介入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偵查活動,引導偵查人員全面取證、精確取證、規範化取證,及時、充分固定證據,確保在案證據的質量;同時,嚴格延長和退查審批程序,避免延期和退補的隨意性;嚴格規範退補文書製作和退補後跟蹤監督,提高補充偵查的質量和效率。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降低“案-件比”優化辦案質效提升羣眾滿意度

履行審前主導責任,加強分類釋法説理,有效進行源頭防控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為優化“案-件比”的有力抓手,兩項工作同步推進,促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穩步提高以及“案-件比”的持續降低。2020年以來,該院對428件494人適用認罪認罰,適用率93.74%;律師參與見證率100%;提出確定性量刑建議率76.02%,採納量刑建議415人,採納率99.52%。

在實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過程中,該院要求偵查人員既要講明自己的工作要求和質量標準,又充分考量偵查人員的工作任務,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依據、辦理結果深入細緻地做好解釋和溝通工作;

與此同時,該院還建立標準化、智能化、人性化公開聽證室,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參與,對25起一審公訴、訴訟監督、刑事申訴等案件進行公開聽證,主動接受監督,着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經驗做法被《檢察日報》《正義網》《濱州日報》等多家媒體刊發。

強化分析研判,嚴格指標管理,提升綜合素能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把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退回補充偵查情況納入檢察業務通報的重點,有效激發工作積極性。期間,發揮數據動態導向作用,每月對各部門的“案-件比”數據進行專項通報,對於“案-件比”較高的檢察官由分管領導進行約談,要求分析原因,採取有力措施,優化“案-件比”;把“案-件比”作為檢察官年終評先選優的重要參考指標納入業績考評體系,並與績效考核掛鈎,有效發揮考核制度對辦案工作的導向激勵作用,提高辦案人員降低“案-件比”的積極性;實現辦案最優案件比,倒逼檢察官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辦案能力和綜合素質,提升法律監督的本領,更好地適應新時代人民羣眾對檢察工作的更高要求。

找記者、求報道、求幫助,各大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點情報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體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 我要報料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15 字。

轉載請註明: 惠民縣人民檢察院降低“案-件比”優化辦案質效提升羣眾滿意度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