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近日,部分網民在多個平台傳播陝西寶雞流調數據中的108號和109號確診病例信息,並配有不雅圖片。對此,寶雞公安闢謠稱,二人為孿生姐弟關係,部分人員惡意傳播謠言,已對當事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警方將嚴厲打擊污衊造謠,擾亂抗疫秩序的行為。法報君説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否則違法必究!對於網絡上編造、散佈謠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三種:
一、民事責任,如果散佈謠言侵犯了民事主體的名譽權,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如果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全媒體記者 羅聰冉)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