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冒用他人身份證乘機被拘,首都機場警方已處理9起涉證類案件

新京報訊(記者 張靜姝 )男子成某桂冒用弟弟的身份證訂票乘機,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過安檢時被發現,原來他是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成某桂被行政拘留五日。31日,新京報記者從首都機場警方瞭解到,自今年春節以來,警方在首都機場、大興機場共打擊處理九起涉證類案件,對涉案人員採取罰款一千元或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首都機場公安局介紹,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實施以來, “老賴”們均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被禁止通過民航訂票系統購買民航客機機票。

然而,部分限制高消費人員仍通過採取借用親友,撿拾、購買他人證件,偽造他人證件的方式購票乘機,以逃避法律審判的制裁。

3月27日,首都國際機場,易某永冒用易某清的身份證欲通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查獲,民警調查發現,易某永系限制高消費人員,利用與弟弟易某清工作聯繫持有身份證件之機,冒用其身份證購票乘機,弟弟易某清本人對此並不知情,後易某永被行政拘留七日。

除限制高消費人員外,首都機場公安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也有部分乘客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出現身份證件丟失、借出親友辦理業務等情況,為了圖省事方便,冒用或者購買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件出行。

首都機場公安局對上述違法人員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案件情況採取罰款一千元或行政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示,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機是違反《居民身份證法》的行為,機場公安機關將從嚴予以打擊。日常出行的旅客遇到身份證件丟失或未攜帶的情況,可以提前抵達機場各航站樓辦理民航臨時乘機證件。

編輯 左燕燕

校對 盧茜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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