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常説“讓速不讓道”,開車遇這4種情況,不然就是你的責任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目前,我國汽車保有量越來越大,我們在外出開車時不可避免地會遇到緊急情況, 這個時候,很多人在條件反射下,通過緊急剎車和緊急變化來避開危險, 但是,在以下特定情況下,緊急剎車和突然轉向可能會引起更大的危險, 直接撞到反而更安全, 人們常説不要超速行駛。

1、惡意加塞

很多人完全無視周圍的情況開車,在駕駛中惡意插隊,或者強行改變路線,有時周圍的車無法動彈, 如果我們在開車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與其打方向盤,不如直接撞上, 即使遇到這種情況我也不需要你的責任, 如果你打方向盤撞了其他車,那是你的責任。

2、前車闖紅燈

你通過十字路口的時候,左右車道是紅色的,但是車直接闖進來了! 遇到這種情況,即使你直接撞到了事故,對方也需要承擔一切責任,向你賠償!

3、前車強行變道

有時,開車撞到不耐煩的車主,不打轉向燈而強行改變方向時,也不小心撞到了車主, 你一點也不用擔心, 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只是加快速度,不讓讓路。

4、前車倒車溜車

特別是初學者的司機駕駛技術不太好,倒車時可能會溜,後面的車不可避免的話可能會發生事故, 前車對這種情況也是責任, 為了避免撞到行人,或者撞到後車,需要你負責。

對此你們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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