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地開展 “無疫小區”創建工作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李亞楠
10月30日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會上,自治區衞健委副主任鄒小廣介紹,近期以來,為堅決阻斷疫情傳播,保障各族羣眾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各涉疫地區進一步加強了“無疫小區”的創建工作。同時介紹了“無疫小區”創建和管理標準。
按照要求, “低風險區”內相關區域可創建“無疫小區”,主要以居民小區、村民小組、機關企事業單位為基礎,要有明確道路分割,有構建硬隔離設施的條件,能夠有效控制人員進出。
“無疫小區”創建需符合6個標準:一是連續7天無新增陽性感染者;二是既往陽性感染者、密接人員已全部轉運至定點醫院(方艙)、集中隔離點;三是既往陽性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動場所要完成規範的終末消毒並進行相關評估;四是擬創建“無疫小區”的範圍內,重點場所、重點部位要完成規範的預防性消毒;五是次密接人員已嚴格落實居家隔離管控措施;六是7天內,居民按照屬地核酸檢測策略,完成規定輪次的全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無疫小區”居民可在劃定範圍內有序活動,嚴格控制人員跨區域流動。對從定點醫院(方艙)、集中隔離點返回住家的人員,須按規定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兩個及以上“無疫小區”相鄰連片後,之間可逐步開放人員及物資流動,達到逐步擴大流動範圍,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目的。相鄰連片的“無疫小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責任,科學合理設置人員及物資安全通道,嚴防失管失控。
同時要健全“無疫小區”物資保供體系,嚴格實行無接觸配送,建立物資接收轉運點,對保供、快遞等外來物資按照規範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靜置;區域內視情況建立物資銷售點,保障居民正常生產生活需求;區域內商超等場所可開展限流營業;服務從業人員、保供人員等重點人員須落實核酸檢測一天一檢,加強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