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問我:中國的防疫為什麼需要中央來做?
樊鵬/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室主任
採訪/ 吳立羣 視頻/ 崔英 楊潤
來源:觀察者網
採訪截圖
觀察者網:如您所説,今年年初的新冠疫情對政府的風險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戰。從制度因素考慮,您認為中國能成功戰勝疫情的關鍵在哪裏?從應對突發事件的角度來看,還有哪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樊鵬:先説第一個問題,這次疫情在初期是出現了一些混亂,這個是我們在總結這次疫情的經驗和教訓的時候能看到的,我們也毋庸諱言。但是,中國體制的優越性在於説,在經歷了一個很短暫的混亂無序之後,很快進行了一次高效有序的反應。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情況呢?我覺得這裏邊應該講有很多優勢。比如我們從宏觀上看,在中央地方關係上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哪些中央管,哪些地方管,這個應該説配合得很好,收放自如。因為發生重大危機的時候,地方更有信息優勢,該放權就得放權,但有些重要的事情,中央要做。
整個地方治理體系中間,我們也有比較好的做法。比如説中央把關口前移,不只在北京坐鎮指揮,國務院的協調小組,還有中央的決策機制都到了湖北武漢。這個時候就使得地方應對危機的這些機構、人力資源很好地形成了一盤棋。
另外,我們這一次也比較大規模地把社會專業力量用上了,這是中國在過去20多年時間裏積累的社會力量。在98年抗洪救災、過去一些年的地震救災中,我們都能看到,但這一次規模更大。
中國實際上是國家社會雙輪驅動的一個公共危機的應對機制。我們的技術羣體、國內的新技術企業,像騰訊、百度這些企業,不管是在信息的收集,還是物資的調配,甚至在對接國際資源方面,都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還有基層的社區管理,我們也做得不錯。
但是我更看重的是什麼,如果你要講一個最大的特點或者是關鍵的變量,我覺得這次中央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
因為我前幾天還跟韓國大使館的一個參贊座談,他就問:“中國的防疫為什麼需要中央來做?你看我們首爾就交給了首爾市政府來做,國家基本上不管,也處理得不錯。”我説:“中國不行,因為中國太大了。它涉及到地域之間的這種複雜的高頻度的人口流動,還有我們的資源分佈的不均衡,疫情爆發的多點式特徵等等方面的挑戰。”
中國一定要有中央政府在危機防控中的參與和干預。全國性防禦戰略的制定是由中央做的,疫情期間不僅要控制疫情,還有很多次生災害要控制,你還要有生產,你不能不吃不喝,你還要有公共安全、物資的調動,各個方面,中央是少不了的。我們還要損有餘而補不足,中央政府在關鍵的時候緊急調撥了10億資金給武漢。另外在很多環節上調撥物資,包括動用軍隊來援助湖北,這都是中央政府在發揮關鍵角色。
還有一個就是重要的人事佈局和重要激勵機制的調整,比如説針對前期的一些情況果斷換班換成員,這都是中央通過它的人事組織制度進行果斷的出手。又比如説高強度的科研攻關,醫療物資的全國統一調度和確保綠色通道物資,中央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因為疫情爆發的時候,各地會強化自保,甚至還出現了雲南截留物資的一些情況。這樣的話,全國怎麼樣打通一盤棋呢?所以,這些我就想着都是由中央出手解決的。
當然,疫情期間的經濟生產、輿情引導、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甚至還要對接國際上的一些需求,中央政府在這些方面也都起到了關鍵作用。
第二個問題,我覺得我們在處理政治和科學的關係上還有一些值得檢討、改善的地方。比如説在信息的上報方面,我們還存在一些問題。還有,中央、地方的事權劃分不夠科學等等。另外我們還有一些信息孤島的問題,我們的預警能力還值得提升,也就是中間的各種信息成本還比較高。這背後,我覺得藴含的問題就是怎樣更好地協調政治和專業的關係。
政治很必要,因為中國的事情是我們的黨和政府負總責的,所以重大的決定必須由它來做。但另一方面,在這個決定過程中,怎麼樣更好吸納專業力量、專業意見,使得科學的專業力量可以在關鍵的決策環節上發揮關鍵作用,在這一點上,我覺得可能還是需要改善。
第二個就是在央地關係和政府層級間關係上,我覺得還有值得調整的地方。因為地方爆發疫情的時候,我們需要地方形成一盤棋。比如説我們要一位省委書記、一位市委書記,能夠統合所有部門、所有力量。
但是,我們過去這幾年改革比較強調集中統籌的改革、自上而下的指導干預。這是由我們改革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決定的,我們現在不是單打獨鬥,我們需要從總體上應對問題,強化問題導向、目標導向。
凡事我們要辯證統一地看,這樣的安排有好處,但也造成了問題。也就是,地方的一個機構、一個部門,要同時對上負責,還要同時對地方負責。如果地方應急的時候出現了很多命令,他就要考慮這個命令,是不是跟我上面的要求打架,他就容易配合銜接不起來。
我們在武漢疫情初期的時候,就看到了這樣的情況。比如説建方艙醫院的時候,很多拖拉機進不去,因為交通部門不放行。一開始,磨合的制度成本很高。因為中國是一個條塊分割的體制,實際上這種體制在應對危機的時候是要付出制度成本的。
我覺得我們應該研究一下常態情況下怎麼管理,以及非常態情況下,上面的權力是否可以向地方讓渡。比如説,《緊急狀態法》啓動之後,我是不是可以不按照上級的要求,而主要是圍繞地方的疫情防控的要求來做事。我覺得這個是中國比較值得改善、值得思考的一個地方,也就是説在處理中心化決策和處理分佈式管理、臨機決策之間,中國體制的這種效能還可以再優化一下。
我覺得如果再加一點的話,就是基層治理問題。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強化基層能力建設,甚至在街道社區層面,全國各地都進行了很多探索。目的實際上就是增強基層的社會治理能力,創新基層的社會治理方式,讓基層的能力能夠得到盤活。
這次疫情總體上看,我們基層的管理是有效的,但是也暴露一些問題。我們的基層在處理一些問題上法制資源不足,很多手段都是我們臨機性選擇的,它的法制依託不足。比如説,我要用什麼方式管理這個社區,怎麼在法治軌道上管,而能夠不侵犯居民的一些權力?我覺得可以利用這次疫情來補齊短板。
我們基層還暴露了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專業化防控能力是不足的。在武漢疫情最兇猛的時期,社區承擔了巨量的工作,但是他沒有專業化的力量配備。比如説這些發燒的病人到他這兒之後,怎麼樣很好地分流?他沒有辦法判斷,但是我們又沒有辦法讓很多的醫生下到基層。所以圍繞重大風險的防範,強化基層的管理能力以及增強一些基層的專業化配備,我覺得這個是比較必要的。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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