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民黨揭發蔡英文親信到印尼牟利反被判賠200萬,趙少康批:政治判決、司法追殺!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綜合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康博浩】據“中時新聞網”和《聯合報》等台媒消息,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台北市議員羅智強、遊淑慧此前開記者會指控時任蔡英文辦公室秘書長蘇嘉全等人私下到印度尼西亞牟取私利,之後蘇嘉全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13日判王育敏等4人賠償200萬元(新台幣下同),並在報刊登道歉啓示。對此,島內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天(14日)發文痛批:這是政治判決、司法追殺!

據《聯合報》報道,王育敏等人曾指控蘇嘉全等民進黨當局高層,私下帶台“國營事業”高管赴印度尼西亞會晤當地政要以圖個人私利。蘇嘉全隨即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13日以“不實陳述”、“侵害蘇嘉全名譽”為由判王育敏、黃子哲、羅智強、遊淑慧應連帶賠償200萬元,並在島內三大報頭版下方刊登道歉聲明。

對此,趙少康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批,蘇嘉全“印度尼西亞電文案”是政治判決、司法追殺!他表示,台外事部門證實確有這篇電文,電文第一頁就開宗明義:島內“國營事業”似已被若干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趙少康表示,王育敏等人在有憑有據下,法官卻依然將4人重判。

趙少康舉例稱,過去有批評文建會“人渣公務員”言論判賠30萬元無須道歉、誣指馬英九收2億元政治獻金判賠180萬元。一個有根據、經查證的言論,刑事訴訟確定不起訴的案子,卻判賠高達200萬元,還要刊登半版廣告3天,“難道有憑有據的指控比這些案例還嚴重嗎?”

對於此次判決,趙少康還表示,蘇嘉全“印尼電文案”被判賠200萬,顯見民進黨當局利用司法限縮言論自由,製造社會輿論寒蟬效應。

趙少康支持面對不合理的判決應該上訴到底,還給王育敏、羅智強、遊淑慧、黃子哲等人一個清白。